TOP > 组织介绍 > 总务部 > 综合县税事务所 > 关于法人县民税、法人事业税的申报书、调动申请等的提交处

页面ID:63800更新日期:2021年3月29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关于法人县民税、事业税的申报书、调动申请等的提交处

提交申报书和调动申请等时,请提交以下内容。

<直接携带时>

  1. 〒406-8601笛吹市石和町广濑785(东八代合同厅舍)山梨县综合县税事务所事业税课法人担当(TEL:055-261-9116)
  2. 〒402-0054都留市田原二丁目13-43(南都留合同厅舍1楼)富士・东部地区县民中心(TEL:055-445-7800)

<邮寄时>

  1. 〒406-8601笛吹市石和町广濑785(东八代合同厅舍)山梨县综合县税事务所事业税课法人担当(TEL:055-261-9116)
  • 在邮寄的情况下,如果需要收据日期印的申请书等的副本的话,除了通过复印制作的(对于不是复印式的,请用圆珠笔等记载的)申报书的副本之外,还请回信用信封(填写收件人姓名后,贴上所需金额的邮票。)如果随信附上的话,将从综合县税事务所退还盖有收受日期印章的申报书的副本寄回。

  • 但是,收受日期印章的盖章是确认收受事实的,不是证明内容的东西。

关于这一页的咨询处

山梨县总务部综合县税事务所 
地址:〒406-8601笛吹市石和町广濑785
电话:055(261)9116   传真号码:055(261)9127

看到这一页的人也在看这一页

县的搭配

page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