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106951更新日期:2024年4月25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根据《关于在特别养护养老院等的疗养补助的处理》(2006年3月31日保医发第0331002号、最终修订2022年3月25日保医发0325第3号),都道府县知事掌握特别养护养老院等配置医生的相关信息,根据需要对市町村等进行周知一般认为。
因此,本县内符合以下条件的设施,请在“1.附纸格式(关于特别养护老人院等设施的状况及配置医生等)”中填写2024年4月时的配置医生的状况,并附上“2.合同书等的复印件”,并在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之前提交拜托了。
(报告后,如果配置医生的状况发生了变更、更新(包括自动更新),请随时报告。)
2.合同书等的复印件
(和多个医生签约的情况下请分别提交。)
关于在特别养护养老院等的疗养补助的处理(2022年3月25日保医发0325第3号)(PDF:255KB)
请用以下1或2种方法。
1.邮寄的情况
〒400-8501
山梨县甲府市丸之内1-6-1
山梨县福利保健部国保援护课
高龄者・国保医疗担当
2.传真的情况
传真号码:055-223-1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