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使用许可申请
在道路上,施工、作业、举办活动、设置工作物、摊子的分店等需要申请。
关于道路使用的联系我们、申请窗口
请向管辖使用道路的各警察署申请联系我们。
如果不知道管辖范围,请点击这里。
但是,管辖县内2个以上的警察署管辖的情况下,请向主要管辖道路使用行为场所的警察署,或者管辖出发地(马拉松大会等)的警察署申请。详情请向管辖的警察局确认。
“国”或“地方公共团体”或“以此为准的东西”以公益上的目的进行道路交通法第77条第1项各号规定的行为而使用道路时的申请,也接受电子申请、申报系统的申报。
必要的文件
道路工程和测量工作等
工作物等的设置
摊子、小摊、商店的临时陈列架的设置(不伴随移动的物品)
活动的举办、摄影、演说、广播、宣传、印刷品的分发、游行等
道路使用许可证的记载事项有变更的情况
道路使用许可证丢失或破损时
关于单独使用工程信号机的通知
在道路施工等现场不配置交通引导员的工程用信号机的利用(工程用信号机的单独利用),如果能满足以下条件,并且能防止道路上的危险,能判断交通安全和顺利的话,就可以。
在道路施工等方面,正在讨论单独使用工程用信号灯的情况下,请咨询管辖有时间充裕使用道路的各警察署。
- 交通量少
- 道路前景好
- 单侧交替通行区间短
- 单侧交替通行区间内没有岔道等
- 有步行通道
- 附近没有公安委员会设置的信号灯
关于警察行政手续网站的通知
从2021年6月1日开始警察行政手续网站开始运营。
使用该网站时的注意事项如下。
- 请注意,利用警察行政手续网站进行电子申请时,附加的必要文件的数据上限是3.5MB。
- 在道路使用许可申请中,由于关于安全对策等需要和警察事先协商的情况,所以作为警察行政手续网站的对象,基本上不需要事前协商的东西(过去获得许可的申请中许可期限未满的许可期间的延长)以道路交通环境大致相同程度的场所的变更申请)为对象。另外,在往年实施的道路使用中,场所、机关、方法、形态相同的申请也作为对象。
- 在警察行政手续网站上,原则上需要交付、返还许可证等的手续、需要缴纳手续费的手续等,需要直接前往申请处警察署。(申请后,申请处的警察署负责人会联系申请内容中记载的电话或邮件地址。)
- 申请文件不齐全或附件不足时,可能会被申请处警察署负责人要求修改或再提交。
警察行政手续网站URL
https://proc.npa.go.jp/
手续费
道路使用许可申请
2300日元(请购买山梨县收入凭证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