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66980更新日期:2015年6月22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山梨县企业局为了有助于构筑电力系统改革进展的今后企业局电气事业的经营战略,向民间企业派遣职员,在培养具有更专业知识和能力的人才的同时,通过民间企业的实务经验,有效率且灵活的接受掌握了执行业务手法的人,从而进一步强化企业局电气事业的经营基础。
因此,我们将公开招募希望进行交流研修的民间企业。
【应聘的民间企业】
能够掌握更专业知识和能力的电气事业法规定的电力经营者,2014年度销售电力量(其他公司的通融除外)的实际成绩在10亿KWh以上。
【交流标准】
为了确保对公务公正性的信赖,实施适当的交流研修,如附件所示,制定了“山梨县企业局・民间企业交流研修相关基准”。另外,即使满足交流研修的标准,也有可能无法根据与相关部门的协议选定。
【应征手续】
希望进行交流研修的民间企业,请提交交流研修申请书。
【交流研修时期】
(1)从民营企业接收到企业局:2015年8月1日起3年内
(2)企业局向民营企业派遣:2016年4月1日起3年内
【公开征集期间】
公募时间:2015年6月22日(周一)至6月26日(周五)
【公开招募相关咨询处及文件提交处】
山梨县企业局总务课总务担当
〒400-0031山梨县甲府市丸之内1-9-11
电话055-223-5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