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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29213更新日期:2024年2月22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关于2024年度概算负担金的缴纳

 

报告书的提交

  • 提交文件(以2022年度结算额累计)

2024年度概算负担金报告书(附纸格式第6号)(Excel:59KB)

另外,优势制适用团体(山梨县、甲府市、甲府地区广域行政事务组合)请按照通知的适用后的比例进行累计。

提交期限2024年3月22日(星期五)

 

概算负担金的缴纳

在缴纳负担金时,会先提交概算负担金报告书,在本支部确认其内容后,会给各负责人打电话,在此之前请不要汇款。

请在通知文中附上的汇款委托书上填写必要事项后,在山梨中央银行本分店缴纳。

直接向账户汇款的话,请向以下账户汇款。

汇款地址山梨中央银行县厅分店普通存款150327

地方公务员灾害补偿基金山梨县支部

缴纳期限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

 

缴纳负担金的根据规定

地方公务员灾害补偿法

(费用的负担)

第49条基金业务所需费用由地方公共团体(市町村立学校职员工资负担法(1948年法律第135号)第1条或第2条的规定由都道府县承担该工资的人员由都道府县承担。以下相同。)及地方独立行政法人负担金其他的收入。

2前款的负担金的金额,根据章程规定的职务种类的职员分类,在该职务种类的职员所涉及的工资总额中,考虑补偿所需的费用以及基金事务所需费用其他的情况,将章程规定的比例分别乘以得到的金额的合计额。

3前款的工资总额,不论工资、报酬、工资、津贴其他名称如何,地方公共团体或地方独立行政法人支付的工资(退休补贴除外。)的总额。

第50条地方公共团体及地方独立行政法人必须根据总务省令规定的地方,向基金支付根据前条规定应负担的金额支付给基金。

 

地方公务员灾害补偿法施行规则

(概算负担金的缴纳)

第42条地方公共团体及地方独立行政法人(以下简称“地方公共团体等”。)必须在每一会计年度的第一天(新设置的地方公共团体等,在该设置之日)起45天内根据章程规定计算出的概算负担金,附加在记载了基金规定事项的报告书中,缴纳给基金。

 

地方公务员灾害补偿基金章程

第17条的3地方公务员灾害补偿法实施规则第42条规定的概算负担金,在上一年度的决算中计入的另表第2上栏所示职员分类的职员所涉及的工资总额中分别乘以同表下栏所示比例得到的金额分别乘以理事长规定的比率得到的金额合计计算。

 

 

关于这一页的咨询处

 负责人:地方公务员灾害补偿基金山梨县支部
电话:055(223)1365传真号码:055(223)1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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