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108862更新日期: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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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课的邮箱地址变更如下。
商谈等的时候,<[email protected] > 请联系我。
在建筑住宅课的主页(关于常见问题)上公开了关于建筑基准法和台帐记载事项证明经常收到的问题的回答。
在和本课商量之前,请先确认一下。
建筑基准法上道路类别的咨询和建筑计划相关的咨询,除了电话、传真外,还接受电子邮件。关于邮件地址等的详细内容,请看“建筑咨询用指南传单”。
~“台帐记载事项证明书”及“建筑工程申请提交完毕证明书”的发行手续~
关于建筑课发行的各种证明书的发行手续,请看《建筑证明相关手续介绍传单》。另外,证明书不能当日发行,请注意有富余的申请手续。
《建筑工程申请提交完毕证明书》是根据建筑基准法第15条第1项的规定提交了建筑工程申请书的证明。该证明书是为了证明该法不需要确认建筑的计划(都市计划区域外楼层2以下的木造住宅等计划)而发行的,不是证明符合建筑基准法令。最近,在二手房的买卖交易和金融机关的融资判断等方面,以符合建筑基准法令为目的,使用该证明书的错误案件随处可见。因此,请看“关于使用建筑工程申请提交完毕证明书的通知传单”,使用时要充分仔细调查其使用目的和必要性,使用时请注意不要产生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