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 畜产科申请书样式 > 关于加工原料乳生产者补给金制度中指定经营者的指定申请

页面ID:102218更新日期:2021年12月1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加工原料乳生产者补给金制度向县指定经营者指定申请

文件的详细信息说明表

许可的内容

 根据有关畜牧业经营安定的法律第10条第1项向县指定经营者指定申请书

样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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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于法第10条第1项的指定经营者指定申请书(PDF:4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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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于法第10条第1项的指定经营者指定申请书(word:3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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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示例

 

申请文件等

种类

 

部数

 1

有无盖章

 

附件(本人确认文件等)

居民票

 

户籍抄本

 

印章证明

 

照片

 

其他

 从章程、业务规程、法第5条第2项第1号ロ的地区内的全部或大部分区域进行集送乳,或证明进行的可能性确实的文件、年销售计划

受理方法

邮寄

 

传真号码

 

电子邮件

 

其他

 自备

受理期间

 8点30分~17点30分

 除周六、周日、节假日外

受理窗口等

受理机关

 畜产科

处理机构

 畜产科

交付机关

 畜产科

标准处理期间

 

备注

 

咨询处

科名

畜产科

电话

 055(223)1605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关于这一页的咨询处

山梨县农政部畜产课担当:畜产振兴担当
地址:〒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1-6-1
电话:055(223)1605传真号码:055(223)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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