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20816更新日期:2023年4月1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关于保有个人信息的公开请求

请求内容

可以要求公开行政文件中记录的以自己为本人的个人信息

公开请求的方法

  1. 自备
  2. 邮寄
  3. 网络

 申请文件等(份数1)

账单样式

保有个人信息公开请求书(参考样式第2号)(word:20KB)

保有个人信息公开请求书(参考样式第2号)(PDF:213KB)

公开请求所涉及的手续费等的减免申请书(参考样式第4号)(word:21KB)

公开请求所涉及的手续费等的减免申请书(参考样式第4号)(PDF:147KB)

附件

  • 本人确认文件

驾照等(邮寄申请时附上复印件)

  • 居民票

只有邮寄申请时(不需要自备申请)

但是,申请日前30天内制作的

(请提交没有MyNumber(个人号码)的文件。)

  • 户籍誊本

法定代理人请求时(本人为未成年人时)

但是,申请日前30天内制作的

  • 其他(任意代理人请求的情况)

本人签名盖章的委任状及该盖章相关的印章证明书(请求日前30天内制作的)

手续费等的缴纳方法

请选择缴纳通知书现金(邮寄时为现金挂号)中的任意一种缴纳。

  • 缴纳通知书可以在山梨县指定金融机关(山梨中央银行本分店)或山梨县收纳代理金融机关支付。
  • 请注意,不能用邮政汇票或邮票支付。

 受理窗口(自备时)

受理场所

县民信息中心(甲府市丸之内1丁目6番1号,县厅别馆2楼)

【电话】055-223-1408

中北地区县民中心(韭崎市本町4丁目2番4号)

【电话】0551-23-3070

峡东地区县民中心(甲州市盐山上盐后1239番1)

【电话】0553-20-2701

峡南地区县民中心(南巨摩郡富士川町鳅泽771番2)

【电话】0556-22-8131

富士・东部地区县民中心(都留市田原2丁目13番43号)其他

【电话】0554-45-7839

(警察、企业局相关的东西,只能在县民信息中心申请)

受理时间等

8点30分~17点15分(县民信息中心到17点00分为止)

周末、节假日、年末年初休假日除外。

标准处理期间(天数)

15日

处理机构

本厅各科室、各派出机构

 受理窗口(邮寄时)

〒400-8501

甲府市丸之内一丁目6-1,县厅别馆2楼

县民信息中心

(请邮寄上述申请文件等(份数1)。)

 网上公开请求

(注意事项)

  • 不能代理申请
  • 为了确认本人,需要使用MyNumber卡进行电子签名

对公开决定等不服时

咨询处

  • 科名:行政经营管理课
  • 电话:055(223)1413(公开手续的咨询请到县民信息中心:055(223)1408)

关于这一页的咨询处

山梨县总务部行政经营管理课担当:负责文书信息公开
地址:〒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1-6-1
电话:055(223)1413传真号码:055(223)1415

公开手续的咨询请去“县民信息中心”。电话:055(223)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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