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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85481更新日期:2024年4月17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山梨县废弃物处理设施设置相关指导要领(事前协商制度)

概要

1宗旨

在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等时,从废弃物处理法的手续前阶段开始,在向居民传达事业计划的内容等的同时,通过将居民意见反映到事业计划中,谋求与居民达成一致。

2构成

本要领由20条构成,其主要内容如下(本要领可从“本要领及事前协议书等制作指南”中下载)。

  • 第6条:事业概要书的提交
  • 第七条:事业概要书的周知(县对应)
  • 第九条:居民说明会的召开
  • 第11条:达成协议
  • 第12条:事前协议书的提交
  • 第14条:事前协议完成前的变更
  • 第15条:事前协议手续的进展情况报告及手续的撤回
  • 第17条:事前协议手续的省略

3注意事项

  • 本要领规定的手续必须在基于废弃物处理法的申请等之前完成。
  • 事业计划的概要将在县主页上公开。在提交事业概要书之前,请务必向以下的“受理窗口”咨询事业计划,接受必要的指导。

本要领及事前协议书等的制作指南

1本要领

山梨县废弃物处理设施设置相关指导要领(PDF:167KB)

2样式

3指南

山梨县废弃物处理设施设置相关指导要领的事前协议书等的制作指南(PDF:2,128KB)

受理窗口等

1受理窗口

请咨询计划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等的市町村的林务环境事务所。

 

另外,预定在甲府市内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的经营者,事前协议书等文件提交处为甲府市,文件提交方法等详细请向甲府市咨询

<甲府市联系我们・提交处>

〒400-0831山梨县甲府市上町601-4管理楼2楼

甲府市环境总室垃圾收集课废弃物电话:055-241-4313 FAX:055-241-6190

 

 

<县提交处>

林务环境事务所

地址联络方式

所管区域

中北林务环境事务所

韭崎市本町4-2-4(北巨摩合同厅舍)

TEL:0551-23-3090

中巨摩郡、韮崎市、南阿尔卑斯市

北杜市、甲斐市及中央市

峡东林务环境事务所

甲州市盐山上盐后1239-11(东山梨合同厅舍)

TEL:0553-20-2739

山梨市、笛吹市及甲州市
峡南林务环境事务所

西八代郡市川三乡町高田111-1(西八代合同厅舍)

TEl:055-240-4141

西八代郡及南巨摩郡
富士东部林务环境事务所

都留市田原2-13-43(南都留合同厅舍)

TEL:0554-45-7811

南都留郡、北都留郡、富士吉田市、

都留市、大月市及上野原市

2受理时间段等

请务必事先给“受理窗口”打电话预约后再来。

受理时间是9点到17点。但是,除了12点到13点以及闭厅日(周六、周日、节假日、年末年初)之外。

3手续费

不需要手续费。

事业概要书的周知

现在收到的事业概要书如下。

事业概要书一览表(PDF:64KB)

关于这一页的咨询处

山梨县环境能源部环境整备课 
地址:〒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1-6-1
电话:055(223)1518传真号码:055(223)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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