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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84990更新日期:2019年3月18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有害已使用设备保管等申报书

根据关于废弃物的处理及清扫的法律第17条之2的规定,结束使用,收集的设备(废弃物除外)其中,政令规定,其中一部分作为原材料具有相当程度的价值,且在进行不恰当的保管或处理的情况下,有可能对人的健康或生活环境造成损害(以下称为“有害使用完毕机器”)的保管或处分作为业进行的人,必须事先向都道府县知事申报。

指南及宣传册

 

关于有害已使用设备的保管等的指导方针(2018年3月环境省制作)

给保管或处理有害使用过的设备的经营者们(环境省制作)(概要版:日语版英语版中文版韩语版)

申报方法

  • 申报书请根据山梨县指定的申报书格式(以下刊登),在确认“填写示例”后制作。
  • 申报书作为正本和副本制作两份,请带到以下的“申报窗口”。

申报书格式

申报受理窗口

受理窗口一览表

 

受理窗口 地址及电话 管辖市町村
中北林务环境事务所

韭崎市本町4-2-4

TEL:0551-23-3090

中巨摩郡、甲府市(※)、韮崎市、南阿尔卑斯市、

北杜市、甲斐市及中央市

峡东林务环境事务所

甲州市盐山上盐后1239-1

TEL:0553-20-2739

山梨市、笛吹市及甲州市
境南林务环境事务所

西八代郡市川三乡町高田111-1

TEL:055-240-4141

西八代郡及南巨摩郡
富士东部林务环境事务所

都留市田原3-3-3

TEL:0554-45-7811

南都留郡、北都留郡、富士吉田市、

都留市、大月市及上野原市

※在甲府市转移到核心市之际,2019年4月1日起,甲府市内的事务所的申报受理事务将由甲府市进行。

<2019年4月1日以后的申报受理窗口>甲府市环境部废弃物对策室减量课电话055-241-4327

受理时间等

  • 请务必在申报受理窗口打电话预约后再来。
  • 申报受理时间是9点00分到17点00分(但是,12点00分到13点00分,周末节假日和年末年初除外)

申报时间

有害已使用设备保管等申报书

  • 对于新开始业务的人员,请在有害使用完毕设备的保管、处理或再生业务开始之日的10天前进行申报。

有害已使用设备保管等变更申报书

  • 请在变更日的10天前进行申报。
  • 但是,需要附加法人的登记事项证明书的情况下,请在变更之日之后30天内进行申报。

有害已使用设备保管等废止申报书

  • 请在废止之日起10天内进行申报。

关于这一页的咨询处

山梨县环境能源部环境整备课 
地址:〒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1-6-1
电话:055(223)1518传真号码:055(223)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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