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7479更新日期:2024年3月20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各种申请

县立考古博物馆接受考古资料的出借和照片资料的使用申请。在申请之前,请务必与本馆(电话:055-266-3881)商量(联系我们)。

考古资料的借出申请

本馆所藏的考古资料(遗物等)的借出,请事先向本馆、文艺课的借出负责人询问,并邮寄以下申请书。

照片资料的使用申请

山梨县立考古博物馆收藏的考古资料及本网页刊登的照片等全部归山梨县立考古博物馆所有。禁止擅自转载照片等。照片等的使用,请事先与本馆商量后申请使用。

另外,为了顺利的手续,请确认并协助以下几点。

  • 申请前请务必与本馆商量。
  • 申请手续需要天数,请在使用开始日的1个月以上前申请。
  • 申请书没有特定的格式,但记载事项不清楚的情况下,请参考以下记载例和补充事项。
记载事项 填写上的补充等

申请者名・印

来自出版社等团体的申请,请以申请者名为团体的负责人,盖上团体的代表章(社章等)

资料及分数

请详细说明想使用的资料。

请在特定的资料上详细记载了资料的图录、报告书和刊登书籍。在申请书上附上出展的复印件等,可以办理更顺利的手续。

利用目的

体填写。另外,如果有企划书等资料的话请附上申请书。

使用场所

利用资料的企划等的名称、使用时期、出版物的话,如果知道发行册数和发行时间的话请填写。

贷款期限、搬运方法

仅在借出照片胶卷的情况下,请事先和文艺科商量后,填写借出期间和搬运方法。使用电子数据时不需要填写。

  • 电子数据没有特别指定的情况下,我们将尽可能准备jpg形式和高分辨率的数据,如果您想要数据形式和分辨率等,请事先咨询。
  • 电子数据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如果数据大容量的话,请通过文件存储取得数据。数据取得方法另行介绍。
  • 借用照片胶卷(底片、正宗)的情况下,在办理手续前会另行咨询借出期间、出借、返还方法等。
  • 其他,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请向本馆・学艺科咨询。

联系我们

山梨县立考古博物馆・学艺科

电话:055-266-3881
FAX:055-266-3882

受理时间:上午8点30分~下午5点

休馆日:每周一(星期一是节日的话就是下一个工作日)

关于这一页的咨询处

山梨县观光文化体育部考古博物馆 
地址:〒400-1508甲府市下曾根町923
电话:055(266)3881传真号码:055(266)3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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