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禁止停车场所申请停车许可
在实施禁止停车的指定交通规则的道路部分,不得已需要停车的情况下申请许可。
关于停车许可的联系我们、申请窗口
请向管辖获得停车许可场所的各警察署申请联系我们。
如果不知道管辖范围,请点击这里。
必要的文件
<也接受电子申请、申报系统的申报>
- 停车场所(在相应的地方填写记号)及周边的示意图(也可以抄写市售的地图)
- 证明想要获得许可的业务的文件的复印件(关于业务等承包的文件、医院的诊察券等的复印件)
- 驾驶员的驾驶执照复印件
- 停车车辆的汽车检查证复印件
- 统一申请多个停车场时,停车场的一览表
- 对于反复持续的业务,统一申请一定期间内的停车时,请参照日期一览表
※想要跨多个警察署统一申请的话,请向管辖的警察署长分别制作并提交两份申请书和附件。
- 记载例记载例(word:24KB)
许可标准
- 停车造成交通障碍,或者不是显著阻碍交通的时间段。
- 为了达到停车相关业务目的,不得超过必要时间停车。
- 只实施禁止停车限制的地方。但是,成为无余地停车的场所及放置停车的情况下,不包括法定停车禁止场所(法第45条第1项)。
- 停车对交通产生危险,或者严重阻碍交通的地方。
- 利用公共交通工具等停车车辆以外的交通工具,达到这个目的是几乎不可能的。
- 不超过5分钟的时间内货物装卸等,采用不违反停车的方法是不可能的业务。
- 不属于道路使用许可(法第77条第1项各号)的对象业务。
- 在以下(a)、(i)范围内不存在路外停车场、路上停车场以及未禁止停车的道路部分,或者这些利用几乎不可能。
(ア)对于因重量或较大货物的装卸需要在业务单位附近停车的车辆,在该业务单位附近
(イ)关于其他的车辆,距该业务单位约100米以内
注意
- 请提交两份申请文件。
- 想要申请跨多个警察署管辖范围的话,可以向相应的任意一个警察署统一申请,但是在交付许可证之前需要3周左右。另外,申请文件等请写给各自的警察署长。
- 领取的停车许可证在停车时请务必在挡风玻璃内侧的显眼的地方张贴。
关于警察行政手续网站的通知
2022年1月4日起,在警察行政手续网站上,申请停车许可的电子申请开始运用。
在该网站申请停车许可时的注意事项如下。
- 利用警察行政手续网站进行电子申请中,附加的必要文件的数据上限为3.5MB。
- 申请文件不齐全或附件不足时,可能会被申请处警察署负责人要求修改或再提交。
- 为了确认是否作为停车许可的许可对象具备必要条件,申请处警察署负责人等会联系您,确认的结果是,如果不承认作为许可对象的条件,则可能无法许可。
警察行政手续网站URL
https://proc.npa.go.j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