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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2年7月26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紧急汽车・道路维护作业用汽车的申报・指定申请手续

紧急汽车的对象车辆 

  • 根据规定:道路交通法施行令第13条第1项

因为对拥有紧急汽车的对象和汽车的涂色等有限制,关于详细,请咨询交通限制课

道路维持作业用汽车的对象车辆 

  • 根据规定:道路交通法施行令第14条之2第1项1号

在拥有维持或修缮道路或设置道路标识所需的特殊构造或装置的汽车,使用汽车者向公安委员会申报的。

  • 根据规定:道路交通法施行令第14条之2第1项2号

道路管理者为了发现道路损伤部位而使用的汽车,是根据该道路管理者的申请由公安委员会指定的。(涂色由内阁府令规定。)

紧急汽车・道路维护作业用汽车相关的各种样式 

申请窗口 

甲府市丸之内1-6-1

山梨县警察本部交通规制课(防灾新馆5楼)

受理时间是上午8点30分到下午5点15分(周六、周日、节假日及年末年初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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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梨县警察本部交通规制课 
地址:〒400-8586甲府市丸之内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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