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 > 关于食品标识 > 关于食品表示的修改等最新信息 > 关于食物过敏的表示(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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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8日,消费者厅发表了修改食品表示基准一部分的内阁府令,在食物过敏表示推荐品种中追加了“玛达米亚坚果”,删除了“松蘑”。
根据这个,食物过敏表示推荐品种(以特定原材料为准的东西),虽然品种数与20个品种没有变化,但是“杏仁、鲍鱼、乌贼、多少钱、橙子、蛋糕、猕猴桃、牛肉、芝麻、鲑鱼、大豆、鸡肉、香蕉、猪肉、麦达米亚果子、苹果、明胶”。
2023年3月9日,消费者厅公布了修改食品表示基准一部分的内阁府令,在食物过敏义务表示对象品种中追加了“核桃”。
因此,食物过敏义务表示对象品种(特定原材料)有“虾、蟹、核桃、小麦、荞麦面、鸡蛋、乳、花生(花生)”8个品种。
现在,使用了这个品种的食品包装上,必须显示引起过敏的品种的名称。
食品包装上记载的过敏表示(“一部分包含○○”、“○○由来”),对于特别是过敏体质的人来说,是预防食物过敏方面非常重要的表示。
关于“核桃”过敏表示的义务化,到2025年(2025年)3月31日为止是延期期间,请尽快处理。
另外,关于以特定原材料为基准的生菜,现在在树木的果实类中,继核桃之后,病例数量的增加等被承认,所以请尽量显示。
食物过敏是指在摄取食物时,身体将食物中含有的蛋白质等(过敏原)视为异物,过度防御自己的身体会引起不利症状。
从防止有食物过敏的消费者健康危害的发生的观点出发,考虑过去的健康危害等程度、频度,制定特定原材料,对于容器包装的加工食品,有义务标注含有该特定原材料。
*摘自消费者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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