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梨县公共浴场法施行细则
1986年6月20日
山梨县规则第三十四号
山梨县公共浴场法施行细则如下规定。
山梨县公共浴场法施行细则
山梨县公共浴场法施行细则(1949年山梨县规则第六号)全部修订。
(宗旨)
第一条本规则是公共浴场法(1948年法律第一百三十九号)。以下简称“法”。)及公共浴场法实施规则(1948年厚生省令第二十七号。以下简称“省令”。)的实施,规定必要事项。
(公共浴场经营许可申请书)
第二条省令第一条的申请书为公共浴场经营许可申请书(第一号样式)。
(浴场业营业者地位转让继承报告书)
第二条的二省令第一条之二第一项的报告书为浴场业营业者地位转让继承报告书(第一号样式之二)。
(令五规则三五、追加)
(浴场业营业者地位继承继承报告书)
第三条省令第二条第一项的报告书为浴场业营业者地位继承继承申报书(第二号样式)。
(浴场业营业者地位合并继承报告书)
第四条省令第三条第一项的报告书为浴场业营业者地位合并继承报告书(第三号样式)。
(浴场业营业者地位分割继承报告书)
第五条省令第三条之二第一项的报告书为浴场业营业者地位分割继承报告书(第四号样式)。
(平一三规则50・追加)
(平一三规则五十、旧第五条递下、一部分改正、令五规则三五、一部改正)
(患者的入浴许可申请)
第七条法第四条欲获得但书规定许可者,必须向知事提交公共浴场患者入浴许可申请书(第七号样式)。
(平一三规则五十、旧第六条递下、一部分改正)
附则
(施行日期)
1本规则自1986年6月24日起施行。
(经过措施)
2实施本规则时,根据本规则修改前山梨县公共浴场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提交的文件,视为根据本规则修改后山梨县公共浴场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提交的文件。
附则(2001年规则第五十号)
此规则自2001年4月1日起施行。
附则(2006年规则第一号)抄
(施行日期)
1本规则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附则(2020年规则第五五号)
(施行日期)
1本规则自2020年12月15日起施行。
(经过措施)
2根据本规则修改前的各个规则规定的格式的纸张,可以暂时调整所需的格式来使用。
3本规则实施时,根据本规则修改前的各个规则的规定提出的文件,视为根据本规则修改后的各个规则的规定提交的文件。
附则(2023年规则第三十五号)
(施行日期)
1本规则从修订法律(2023年法律第五十二号)实施之日(2023年12月13日)开始实施之日(2023年12月13日)开始实施,旨在整备有助于继续生活卫生相关营业等事业活动的环境。
(经过措施)
2根据本规则修改前的各个规则规定的格式的纸张,可以暂时调整所需的格式来使用。
3本规则实施时,根据本规则修改前的各个规则的规定提出的文件,视为根据本规则修改后的各个规则的规定提交的文件。
(令2规则55、令5规则35・一部分改正)
(令5规则35・追加)
(令2规则55·一部分改正)
(平13规则50・追加)
(平13规则50·旧第4号样式递下·一部分修改)
(平13规则50、旧第5号样式递下、一部分修改)
(平13规则50、旧第6号样式递下、一部分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