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梨县企业局图文件处理规程
1980年2月4日
山梨县企业局管理规程第二号
山梨县企业局图文件处理规程
(总则)
第一条关于购买图书、管理其他的处理,除另行规定外,还需遵照本规程的规定。
(用语的意义)
第二条本规程中的图文件是指直接用于办公的书籍、政府公报、公报、报纸等定期刊物及年鉴、人名册、地图其他等。
(方针)
第三条图文件应按照另表规定的基准购买,并按照有效的方法进行管理利用。
2总务科长与另表的基准无关,可以在职务性质上规定必要的份数。
(购买手续)
第四条局本厅购买图书资料,均由总务科办理。
2局本厅各课及室在执行事务时需要购买图文件时,必须根据另行规定的地方向总务科长申请。
(令三企管规程一、部分修订)
(常置)
第五条总务科长认为在办公上有必要时,可以根据局本厅各课及房间的要求,将购买的图文件常设使用。
(令三企管规程一、部分修订)
(整理保管)
第六条总务科长备有其他规定的图书台帐,购买的图文件(政府公报、公报、报纸等定期刊物除外。)的必要事项,并在该图文件上盖上另行规定的藏书印章,并附上图书编号进行整理保管。
(废弃)
第七条对于认为不需要保存的图文件,总务科长可以废弃。
(捐赠图文件)
第八条关于捐赠图文件的处理,适用本规程。
(事业所)
第九条各事业所的所长应按照本规程的规定,对图文件进行购买、管理其他进行必要的处理。
(经过等)
第十条目前,本规程实施前的图文件不适用本规程。
附则
本规程自1980年4月1日起施行。
附则(令和三年企业管规程第一号)
本规程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图文类的购买标准
类别 | 用途及目的 | 基准数 |
第一类 | 执行职务时不承认直接必要性,但可以作为参考。 例・年鉴、职员录、绅士录、大辞典 | 局内部分 |
第二类 | 执行职务时需要直接的东西。 例・法令集、统计书、辞典、官报 | 局内部分 |
第三类 | 执行职务时需要的东西。 例・公报、专业书籍、杂志 | 科里一部分 |
第四类 | 执行职务时需要直接的东西。 例・必备的书籍、潘赫兹特 | 相关职员一人或数人中有一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