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梨县立男女共同参画推进中心设置及管理条例施行规则
1983年11月10日
山梨县教育委员会规则第四号
〔山梨县立综合妇女会馆设置及管理条例实施规则〕如下规定。
山梨县立男女共同参画推进中心设置及管理条例施行规则
(平一〇教委规则五・平一六教委规则五・改称)
(宗旨)
第一条本规则是山梨县立男女共同参画推进中心设置及管理条例(1983年山梨县条例第十一号)。以下简称“条例”。)的实施,规定必要事项。
(平一〇教委规则五・平一六教委规则五・一部分修改)
(指定管理者指定的申请)
第二条根据条例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山梨县立男女共同参画推进中心指定管理的指定申请,必须在指定管理者指定申请书(附记样式)中附加以下文件并提交。
一事业计划书
二收支计划书
三实施体制的文件
记载四个团体概要的文件
五章程、捐赠行为或者类似的东西
六法人的登记事项证明书(仅限法人。)
七教育委员会指定的事业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或以此为准的
八除前各号所示以外,根据条例第六条第二项各号所示的基准选定指定管理者,教育委员会认为必要的文件
(平二〇教委规则九·全改)
(平二〇教委规则九・全改、令四教委规则五・一部改正)
附则
此规则自1984年1月1日起施行。
附则(1995年教委规则第四号)
此规则自1995年4月1日起施行。
附则(1998年教委规则第五号)
此规则自1998年4月1日起施行。
附则(1999年教委规则第四号)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则(2001年教委规则第一号)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则(2002年教委规则第十号)
此规则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附则(2004年教委规则第五号)
此规则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附则(2005年教委规则第一八号)
此规则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附则(2008年教委规则第九号)
(施行日期)
1本规则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但是,下一项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经过措施)
2根据山梨县立男女共同参画推进中心设置及管理条例的一部分改正条例(2008年山梨县条例第十八号)附则第二项的规定,在该条例实施日前山梨县立男女共同参画推进中心的管理相关地方自治法(1947年法律第六十七号)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二第三项中规定指定管理者指定时的该指定申请书,根据本规则修改后的山梨县立男女共同参画推进中心设置及管理条例。
附则(2022年教委规则第五号)
此规则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平20教委规则9·全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