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畑地农业改良促进法的规定指定畑地地区
1964年4月二十七日
山梨县告示第九十五号
根据畑地农业改良促进法(1953年法律第二百五号)第四条的规定,将左边町村的全部或一部分地区指定为畑地区。
郡名 | 全部或部分之别 | 畑地地区 |
东山梨郡 | 一部分 | 胜沼町(旧胜沼町等々力除外的全町) |
东八代郡 | 全部 | 八代町 |
一部分 | 石和町(旧富士见村)、御坂町(除旧金生村外的全町) | |
西八代郡 | 全部 | 三珠町、市川大门町 |
一部分 | 上九一色村(富士岭) | |
南巨摩郡 | 全部 | 富泽町 |
一部分 | 增穗町(旧增穗村)、杜泽町(旧鳅泽町)、中富町(旧大须成村、旧静川村) | |
中巨摩郡 | 一部分 | 龙王町(旧龙王村) |
北巨摩郡 | 全部 | 双叶町、高根町、长坂町、大泉村、小渊泽町、武川村 |
一部分 | 须玉町(旧津金村、旧穗足村、旧增富村)、白州町(旧管原村前泽除外的全町) | |
南都留郡 | 全部 | 秋山村、忍野村 |
一部分 | 足和田村(旧西浜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