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梨县土地改良法施行细则
1973年10月1日
山梨县规则第五十七号
山梨县土地改良法施行细则如下规定。
山梨县土地改良法施行细则
(宗旨)
第一条本规则是土地改良法(1949年法律第一百九十五号)。以下简称“法”。)及土地改良法施行规则(1949年农林省令第七十五号)。以下简称“省令”。)的实施相关必要事项。
一法第七条第一项规定的申请土地改良区设立许可申请书(第一号样式)
二法第七条第五项规定的申请职员派遣申请书(第二号样式)
三法第九条第一款(包括在法第四十八条第九款、第九十五条第三款或者第九十五条之二第三款中适用的情况。)的规定申请、根据法第四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的申请、法第五十二条之三第一项(包括法第五十三条之四第二项(法第九十六条中适用的情况)。)或者包括在第九十六条的四第一项中适用的情况。)的规定申请或者法第九十九条第七项(包括在法第一百条第二项或者第一百条之二第二项中适用的情况)的规定提出异议申请书(第三号样式)
四法第十八条第十七项规定的申报董事的就任(卸任)申请(第四号样式)
五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的申请章程变更许可申请书(第五号样式)
六法第三十九条第五项规定的申请滞纳处分许可申请书(第六号样式)
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申请土地改良事业计划变更(废止、设定)批准申请书(第七号样式)
八法第四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申请灾害(突发事故受害)恢复土地改良事业实施许可申请书(第八号样式)
九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申请换地计划批准申请书(第九号样式)
十法第五十三条之四第一项规定的申请换地计划变更许可申请书(第十号样式)
十一法第五十六条第三项规定的申请裁定申请书(第十一号样式)
十二根据法第五十七条之二第一项或第三项的规定制定申请设施管理规程(变更、废止)批准申请书(第十二号样式)
十三法第六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申请土地改良区解散许可申请书(第十三号样式)
十五法第七十一条之二的规定申报清算结束报告(第十五号样式)
十六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申请土地改良区联合设立许可申请书(第十六号样式)
十七法第八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的申请县营土地改良事业实施申请书(第十七号样式)
十八法第八十五条之二第一项规定的申请县营土地改良事业实施(市町村分)申请书(第十八号样式)
十九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的申请土地改良事业实施许可申请书(第十九号样式)
二十法第九十五条之二第一项规定的申请土地改良事业变更(废止)批准申请书(第二十号样式)
二十一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申请交换分合计画批准申请书(第二十一号样式)
二十二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报告经费收支预算(决算)报告书(第二十二号样式)
二十三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报告事业报告书(第二十三号样式)
(昭五四规则一・平一三规则70・平一四规则三一・平一九规则二・平二〇规则四八・平二三规则三四・平二九规则三十・平三一规则十三・一部改正)
(通过文件)
第三条根据法及省令的规定向知事提交的文件,必须经由所属的农务事务所。
(平一三规则70・平一八规则一・一部分改正)
附则
(施行日期)
1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旧规则的废除)
(经过措施)
3本规则实施时,现在根据旧规则的规定提出的申请书、申请书其他的文件,视为根据该规则的相当规定提出的申请书、申请书其他的文件。
附则(1979年规则第一号)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则(2001年规则第七十号)
此规则自2001年4月1日起施行。
附则(2002年规则第三十一号)
此规则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附则(2006年规则第一号)抄
(施行日期)
1本规则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附则(2007年规则第二号)
此规则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附则(2008年规则第四十八号)抄
(施行日期)
1本规则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
附则(2011年规则第三四号)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则(2017年规则第三十号)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则(2019年规则第一三号)
(施行日期)
1本规则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经过措施)
2关于本规则实施时现存的土地改良区,本规则修改后的第十四号样式和第十四号样式之二的规定,适用于从本规则实施之日起三年后开始的事业年度合并相关许可的申请。
(昭54规则1・全改、平14规则31・一部分改正)
(昭54规则1・平19规则2・一部分改正)
(平13规则70・全改)
(昭54规则1・平31规则13・一部分改正)
(昭54规则1·全改)
(昭54规则1·一部分改正)
(昭54规则1・全改、平14规则31・一部分改正)
(昭54规则1・平29规则30・一部分改正)
(昭54规则1·一部分改正)
(昭54规则1·一部分改正)
(昭54规则1·一部分改正)
(昭54规则1·一部分改正)
(昭54规则1·一部分改正)
(昭54规则1・全改、平31规则13・一部分改正)
(昭54规则1・追加、平31规则13・一部分改正)
(昭54规则1・平20规则48・一部分改正)
(昭54规则1・平31规则13・一部分改正)
(昭54规则1・平14规则31・平29规则30・一部分改正)
(昭54规则1·一部分改正)
(昭54规则1・全改、平14规则31・一部分改正)
(昭54规则1・全改、平14规则31・一部分改正)
(昭54规则1・平14规则31・一部分改正)
(昭54规则1、一部分修改、平23规则34、旧第22号样式提前)
(昭54规则1、一部分修改、平13规则70、旧第24号样式提前、平23规则34、旧第23号样式提前)
(昭54规则1、一部分修改、平13规则70、旧第25号样式提前、平23规则34、旧第24号样式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