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梨县火药类取缔法相关手续费条例
2000年3月29日
山梨县条例第六号
山梨县火药类取缔法相关手续费条例在此公布。
山梨县火药类取缔法相关手续费条例
(宗旨)
第一条本条例是火药类取缔法(1950年法律第一百四十九号)。以下简称“法”。)及火药类取缔法施行令(1950年政令第三百二十三号)。以下称为“政令”。)的知事权限所属事务征收的手续费相关必要事项。
4根据前款规定向指定考试机构缴纳的手续费为该指定考试机构的收入。
(平一二条例七零一部改正)
(手续费缴纳时期)
第三条手续费应在申请的同时缴纳。
(不退还手续费)
第四条已缴纳的手续费不予退还。
(手续费减免)
第五条知事认为公益上特别有必要时,可以减少或免除手续费。
附则
本条例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
附则(2000年条例第七十号)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但是,在另表中添加十二项的修改规定,从2001年四月一日开始实施。
附则(2009年条例第一五号)
本条例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
附则(2019年条例第八号)
本条例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另表(第二条关系)
(平一二条例七〇・平二一条例十五・令元条例八・一部分改正)
事务 | 手续费名称 | 金额 |
一政令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号规定的法第三条规定的火药类制造许可申请的审查 | 火药类制造许可申请手续费 | 二十二万日元 |
二根据法第五条的规定对火药类销售营业许可申请的审查 | 火药类销售营业许可申请手续费 | i竞技用纸雷管的销售营业许可申请相关的审查二万五千日元 罗其他销售营业许可申请相关审查11万日元 |
三根据法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对火药库的设置或转移许可申请的审查 | 火药库设置等许可申请手续费 | 七万三千日元 |
四根据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申请火药库结构或设备变更许可的审查 | 火药库结构等变更许可申请手续费 | 八千三百日元 |
五政令第十六条第一项第一号规定的法第十五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火药类制造设施的完成检查 | 火药类制造设施完成检查手续费 | 四万日元 |
六根据法第十五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的规定完成火药库的检查 | 火药库完成检查手续费 | i安装或转移工程的完成检查四万日元 ro结构或设备变更工程的完成检查二万三千日元 |
七根据法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的火药类(法第五十条之二第一项的规定适用的除外)的转让许可申请的审查 | 火药类转让许可申请手续费 | 一千二百日元 |
八根据法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的火药类(法第五十条之二第一项的规定适用的除外)的受让许可申请的审查 | 火药类受让许可申请手续费 | i关于只接受火工业品的受让许可的审查二千四百日元 ro关于申请其他受让许可的审查六千九百日元 |
九根据法第三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实施丙种火药类制造保安责任人许可证或火药类处理保安责任人证书的试验 | 火药类保安责任人试验手续费 | 一万八千日元 |
十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丙种火药类制造保安责任人许可证或火药类处理保安责任人执照 | 火药类保安责任人免状交付手续费 | 二千四百日元 |
十一第三十一条第七项中准用的法第十七条第八项规定的丙种火药类制造保安责任人许可证或者火药类处理保安责任人许可证的再交付 | 火药类保安责任人免状再交付手续费 | 二千四百日元 |
十二政令第十六条第一项第一号的规定涉及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的特定设施的保安检查或者基于同项的规定的火药库的保安检查 | 火药类制造设施等保安检查手续费 | 四万日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