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梨县废弃物的处理及清扫相关法律相关手续费条例
2000年3月29日
山梨县条例第十六号
山梨县废弃物的处理及清扫相关法律相关手续费条例在此公布。
山梨县废弃物的处理及清扫相关法律相关手续费条例
(宗旨)
第一条本条例是关于废弃物的处理及清扫的法律(1970年法律第一百三十七号)。以下简称“法”。)的知事权限所属事务征收的手续费相关必要事项。
缴纳时期
第三条手续费应在申请的同时缴纳。
(不退还手续费)
第四条已缴纳的手续费不予退还。
(手续费减免)
第五条知事认为公益上特别有必要时,可以减少或免除手续费。
附则
本条例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
附则(2000年条例第七一号)
该条例自2000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修订后山梨县废弃物处理及清扫相关法律相关手续费条例的规定适用于同日以后的申请。
附则(2001年条例第一三号)
本条例自2001年4月1日起施行。
附则(2003年条例第六四号)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则(2011年条例第一二号)
本条例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附则(2018年条例第一四号)
本条例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另表(第二条关系)
(平一二条例七一、平一三条例13、平一五条例六四、平二三条例一二、平三〇条例14、一部改正)
事务 | 手续费名称 | 金额 |
一根据法第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对一般废弃物处理设施的设置许可申请的审查 | 一般废弃物处理设施设置许可申请手续费 | i法第八条第四项规定的一般废弃物处理设施的设置许可申请相关的审查十三万日元 ro关于申请设置其他一般废弃物处理设施许可的审查十一万日元 |
二根据法第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一般废弃物处理设施的设置许可有关的事项的变更许可的申请的审查 | 一般废弃物处理设施的变更许可申请手续费 | i法第八条第四项规定的一般废弃物处理设施的设置许可相关事项的变更许可申请相关的审查十二万日元 ro其他一般废弃物处理设施设置许可相关事项变更许可申请的审查十万日元 |
三根据法第九条之二的四第一项的规定,对具有热回收功能的一般废弃物处理设施的认定申请的审查 | 热回收一般废弃物处理设施认定申请手续费 | 三万三千日元 |
四根据法第九条之二的四第二项的规定,对具有热回收功能的一般废弃物处理设施的认定更新申请的审查 | 热回收一般废弃物处理设施认定更新申请手续费 | 二万日元 |
五根据法第九条之五第一项的规定,对一般废弃物处理设施的受让或承租许可申请的审查 | 一般废弃物处理设施的受让或承租许可申请手续费 | 九万四千日元 |
六根据法第九条之六第一项的规定,对一般废弃物处理设施设置者的合并或分割许可申请的审查 | 一般废弃物处理设施设置者的合并或分割许可申请手续费 | 九万四千日元 |
七根据法第十二条之七第一项的规定,对两个以上经营者申请符合工业废弃物处理标准的认定申请的审查 | 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处理工业废弃物的基准符合认定申请手续费 | 十四万七千日元 |
八根据法第十二条之七第七项的规定,对两个以上经营者对工业废弃物的处理认定相关事项变更的认定申请的审查 | 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关于工业废弃物处理的认定相关事项的变更认定申请手续费 | 十三万四千日元 |
九根据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工业废弃物收集搬运业许可申请的审查 | 工业废弃物收集搬运业许可申请手续费 | 八万日元 |
十根据法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工业废弃物收集搬运业许可更新申请的审查 | 工业废弃物收集搬运业许可更新申请手续费 | 七万三千日元 |
十一根据法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对工业废弃物处理业的许可申请的审查 | 工业废弃物处理业许可申请手续费 | 十万日元 |
十二根据法第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对产业废弃物处理业的许可更新申请的审查 | 工业废弃物处理业许可更新申请手续费 | 九万四千日元 |
十三法第十四条之二第一项规定的工业废弃物收集搬运业事业范围变更许可申请的审查 | 工业废弃物收集搬运业的变更许可申请手续费 | 七万日元 |
十四法第十四条之二第一项规定的工业废弃物处理业事业范围变更许可申请的审查 | 工业废弃物处理业的变更许可申请手续费 | 九万二千日元 |
十五根据法第十四条之四第一项的规定,对特别管理产业废弃物收集搬运业许可申请的审查 | 特别管理产业废弃物收集搬运业许可申请手续费 | 八万日元 |
十六法第十四条之四第二项规定的特别管理产业废弃物收集搬运业许可更新申请的审查 | 特别管理产业废弃物收集搬运业许可更新申请手续费 | 七万四千日元 |
十七根据法第十四条之四第六项的规定,对特别管理产业废弃物处理业的许可申请的审查 | 特别管理产业废弃物处理业许可申请手续费 | 十万日元 |
十八根据法第十四条之四第七项的规定,对特别管理产业废弃物处理业的许可更新申请的审查 | 特别管理产业废弃物处理业许可更新申请手续费 | 九万五千日元 |
十九根据法第十四条之五第一项的规定,对特别管理产业废弃物收集搬运业项目范围变更许可的审查 | 特别管理产业废弃物收集搬运业的变更许可申请手续费 | 七万二千日元 |
二十根据法第十四条之五第一项的规定,对特别管理产业废弃物处理业的事业范围变更许可申请的审查 | 特别管理产业废弃物处理业的变更许可申请手续费 | 九万五千日元 |
二十一法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的工业废弃物处理设施的设置许可申请的审查 | 工业废弃物处理设施设置许可申请手续费 | i法第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的工业废弃物处理设施的设置许可申请相关的审查十四万日元 ro关于申请设置其他工业废弃物处理设施许可的审查十二万日元 |
二十二法第十五条之二之六第一项规定的有关产业废弃物处理设施设置许可的事项变更许可的申请的审查 | 工业废弃物处理设施变更许可申请手续费 | i法第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的工业废弃物处理设施的设置许可相关事项的变更许可申请相关的审查十三万日元 ro关于申请变更其他产业废弃物处理设施设置许可相关事项的审查十一万日元 |
根据二十三法第十五条之三第一项的规定,对具有热回收功能的工业废弃物处理设施的认定申请的审查 | 热回收工业废弃物处理设施认定申请手续费 | 三万三千日元 |
根据二十四法第十五条之三之三第二项的规定,对更新具有热回收功能的工业废弃物处理设施的认定更新申请的审查 | 热回收产业废弃物处理设施认定更新申请手续费 | 二万日元 |
二十五法第十五条之四中准用的法第九条之五第一项规定的工业废弃物处理设施的受让或承租许可申请的审查 | 工业废弃物处理设施的受让或承租许可申请手续费 | 九万四千日元 |
二十六法第十五条之四中准用的法第九条之六第一项规定的工业废弃物处理设施设置者的合并或分割许可的申请的审查 | 工业废弃物处理设施设置者的合并或分割许可申请手续费 | 九万四千日元 |
根据二十七法第二十条之二第一项的规定,对废弃物再生经营者登记申请的审查 | 废弃物再生经营者登记申请手续费 | 四万日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