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补贴相关规则

2006年3月31日

山梨县人事委员会规则第二号

地区补贴相关规则

(支付方法)

第五条地区补贴按照工资的支付方法支付。

(杂则)

第六条除本规则规定外,有关地区补贴的必要事项由人事委员会规定。

(施行日期)

1本规则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职员工资条例第十四条之二、学校职员工资条例第十三条之二以及警察职员工资条例第十五条之二的规定的地区工资支付比例)

2山梨县职员工资条例及山梨县一般职务的任期付职员的录用及工资特例相关条例的一部分改正条例(2014年山梨县条例第八十五号)。下一项称为“2014年改正条例”。)山梨县职员工资条例第十四条之二第二项各号山梨县学校职员工资条例以及山梨县一般职务的任期付职员的录用及工资特例相关条例的一部分改正条例(2014年山梨县条例第八十六号)附则第七条的规定中重读的山梨县学校职员工资条例第十三条之二第二项各号山梨县警察职员工资条例及山梨县一般职务的任期

级地百分之二十

级地百分之十六

级地百分之十五

级地百分之十二

级地百分之十

级地百分之六

级地百分之三

(平二七人委规则一一、全改、平二八人委规则一七、一部改正)

(根据职员工资条例第十四条之三规定的地区工资支付比例)

3根据2014年修正条例附则第七条的规定重读的职员工资条例第十四条之三人事委员会规则规定的比例为百分之十六。

(平二七人委规则一一、全改、平二八人委规则七・平二八人委规则17・一部改正)

(山梨县以外的地区工作职员的地域津贴的特例)

4与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无关,根据地方自治法(1947年法律第六十七号)第二百五十二条的十七第一项的规定要求派遣而派遣的职员中,根据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支付地域补贴的职员的权衡上认为有必要的职员支付地区补贴。

(平二三人委规则二六・追加)

5根据前款规定支付的地区补贴的金额,在不超过根据一般职务职员工资相关法律(1950年法律第九十五号)第十一条之三第二款及第三项规定的例子计算的金额的范围内,由任命权人和人事委员会协商决定。

(平二三人委规则二六・追加)

(2006年人委规则第二十四号)

此规则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2007年人委规则第八号)

此规则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2007年人委规则第二号)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改后的地区补贴相关规则的规定自2007年四月一日起适用。

(2008年人委规则第三七号)

此规则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2009年人委规则第一号)

此规则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

(2009年人委规则第一二号)

此规则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

(2009年人委规则第二十五号)

此规则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2010年人委规则第一五号)

此规则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2011年人委规则第二十六号)

本规则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2012年人委规则第一号)

此规则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2013年人委规则第一四号)

此规则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

(2014年人委规则第一号)

本规则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

(2015年人委规则第一号)

本规则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2016年人委规则第七号)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则修订后的地区补贴相关规则的规定从2015年4月1日起适用。

(2016年人委规则第一七号)

本规则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2017年人委规则第六号)

本规则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2020年人委规则第九号)

本规则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2020年人委规则第二十四号)

本规则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2021年人委规则第四号)

本规则自2021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2022年人委规则第六号)

此规则自2022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2022年人委规则第一四号)

本规则自2022年9月22日起施行。

(2023年人委规则第五号)

此规则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另表地区补贴支付地区分类表(第二条、第三条关系)

(平二十人委规则三七、平二一人委规则一二、平二一人委规则二五、平二人委规则十五、平二四人委规则一一、平二五人委规则十四、平二六人委规则一一、平二七人委规则四人委规则九、四一委规则四人令

都府县

支付地区

级地

茨城县

筑波市

二级地

东京都

特别区

一级地

八王子市

三级地

静冈县

静冈市

六级地

大阪府

大阪市

二级地

备注本表的支付地区栏所示的名称表示2015年4月1日由具有这些名称的市或特别区同日的区域所示的地区,之后由于这些名称的变更或具有这些名称的区域变更的影响没有。

地区补贴相关规则

2006年3月31日人事委员会规则第2号

(2023年4月1日施行)

体系信息
第2篇事/第3章资/第2节
沿革信息
2006年3月31日 人事委员会规则第2号
2006年12月25日 人事委员会规则第24号
2007年3月30日 人事委员会规则第8号
2007年12月26日 人事委员会规则第22号
2008年3月31日 人事委员会规则第37号
2009年2月26日 人事委员会规则第1号
2009年3月31日 人事委员会规则第12号
2009年9月28日 人事委员会规则第25号
2010年3月31日 人事委员会规则第15号
2011年11月1日 人事委员会规则第26号
2012年3月29日 人事委员会规则第11号
2013年3月29日 人事委员会规则第14号
2014年3月31日 人事委员会规则第11号
2015年3月31日 人事委员会规则第11号
2016年3月11日 人事委员会规则第七号
2016年3月31日 人事委员会规则第17号
2017年3月30日 人事委员会规则第6号
2020年3月31日 人事委员会规则第9号
2020年9月30日 人事委员会规则第24号
2021年3月31日 人事委员会规则第4号
2022年3月31日 人事委员会规则第6号
2022年9月15日 人事委员会规则第14号
2023年3月31日 人事委员会规则第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