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梨县企业职员修学部分休业及老年人部分休业相关规程

2008年3月31日

山梨县企业局管理规程第三号

〔山梨县企业职员休学部分休业相关规程〕如下规定。

山梨县企业职员修学部分休业及老年人部分休业相关规程

(平三十企业管规程三,改称)

山梨县企业职员的修学部分休业及老年人部分休业,根据山梨县职员的修学部分休业及老年人部分休业相关条例(2005年山梨县条例第二号)适用的职员的例子。

本规程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平成三十年企业管规程第三号)

本规程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山梨县企业职员修学部分休业及老年人部分休业相关规程

2008年3月31日企业局管理规程第3号

(2018年4月1日施行)

体系信息
第11篇公营企业/第1章则/第2节
沿革信息
2008年3月31日 企业局管理规程第3号
2018年3月30日 企业局管理规程第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