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物品等特定采购合同相关的一般竞争投标或指名竞争投标者所需的资格等
2018年3月29日
山梨县告示第一百一号
地方自治法施行令(1947年政令第十六号。以下简称“令”。)根据第一百六十七条之五第一项的规定,2018年度县订购物品的购买、制造承包其他合同(承包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相关的测量、调查、设计及监理的委托以及土木设施(指道路、河川、公园、下水道设施其他规定的设施。)的维护管理业务合同除外。)的竞争投标中,适用规定地方公共团体的物品等或者特定劳务的筹措手续的特例的政令(1995年政令第三百七十二号)的规定的采购合同有关的一般竞争投标或者指名竞争投标(以下称为“竞争投标”)参加人员所需的资格等如下规定,2018年四月一日起适用。
能够参加一个竞争投标的人能够参加竞争投标的人,不符合以下任意一项的人,关于竞争投标的参加资格的审查(以下称为“资格审查”。)被认定为有资格。
符合1令第一百六十七条之四第一项各号中任意一项的人员
2根据令第一百六十七条之四第二项的规定不让参加竞争投标者,未经过同项规定规定规定的期间者
3关于防止黑社会成员的不正当行为等的法律(1991年法律第七十七号)第二条第六号规定的黑社会成员(以下简称“黑社会成员”。)或者法人,其董事为暴力团员(不包括符合令第一百六十七条之四第一项第三号的人员。)
4在需要营业许可、许可等的情况下,未接受这些的人员
5在申请资格审查之日所属的月第一天继续经营两年以上者
二资格审查的申请方法
1想要接受资格审查的人,物品等竞争投标参加资格审查申请书(第一号样式)(以下称为“申请书”。)必须附加以下文件,提交给知事。
(一) 营业履历书(第二号样式)
(二) 法人登记事项证明书(法人的情况)
(三) 身份证(个人情况)
(四) 印章证明书
(五) 财务报表(法人在申请书提交日前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个人在申请书提交日前提交的所得税确定申报书的复印件)
(六) 纳税证明书(提交申请书日前的所有县税及消费税有关的)
(七) 关于合同的营业所等委托权限的情况下,其委托书
(八) 需要营业许可、许可等的情况下,需要证明该情况的书面材料
(九) 董事等名册(第三号样式)
十) 誓约书(第四号样式)
2关于申请资格审查的相关格式,请事先联系山梨县出纳局管理课(邮政编码四〇—八五十一山梨县甲府市丸之内一丁目六番一号电话〇五五—二三九五)。
3申请书及附件应事先联系2所示场所并携带。
4申请书及附件必须用日语填写。
三资格的有效期限资格的有效期为从认定资格之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止。
四变更等的申报申请书提交后,下列事项有变更或停止营业或废止时,必须迅速向知事报告该情况。
1商号或名称
2法人代表、董事或代理人
3地址或地址
4印章
5关于其他营业的重要事项
五个资格的取消知事,在被认定有资格者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取消该资格。
符合1从1到5中任意一项时。
2故意在申请书或其附件上虚假记载时。
六资格有效期的更新手续县将在预计竞争投标的年度公开参加竞争投标者所需的资格等,因此应根据该公示提交申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