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梨县议会议员其他非常勤的职员的公务灾害补偿等相关条例实施规则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第三号规定的知事规定的比率相关告示
2020年2月20日
山梨县告示第五十号
山梨县议会议员其他非常勤的职员的公务灾害补偿等相关条例实施规则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第三号的规定,知事规定的比率如下。
山梨县议会议员其他非常勤的职员的公务灾害补偿等相关条例实施规则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第三号规定的知事规定的比率相关告示
山梨县议会议员其他非常勤的职员的公务灾害补偿等相关条例实施规则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第三号的规定,知事规定的比率如下。
山梨县议会议员其他非常勤的职员的公务灾害补偿等相关条例实施规则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第三号的知事规定的比率,在同号i中作为支付对象的月的第一天,在同号ロ支付的日期分别作为计算对象日,在下表上栏所示的计算对象日所属期间的区分,作为同表下栏所示的比率。
计算对象日所属期间的区分 | 率 |
2006年四月一日至2007年3月三十一日 | 〇・一一 |
2007年4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 | 〇・〇九 |
2008年四月一日至2009年3月三十一日 | 〇・〇八 |
2009年4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 | 〇・〇六 |
2010年4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 | 〇・〇五 |
2011年四月一日至2012年3月三十一日 | 〇・〇四 |
2012年4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 | 〇・〇三 |
2013年四月一日至2014年3月三十一日 | 〇・〇二 |
2014年四月一日至2015年3月三十一日 | 〇・〇一 |
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 | 〇・〇一 |
2016年四月一日至2017年3月三十一日 | 〇・〇一 |
2017年四月一日至2018年3月三十一日 | 〇・〇一 |
2018年四月一日至2019年3月三十一日 | 〇・〇一 |
附则
此告示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自2019年四月一日起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