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 防灾・安全 > 防灾 > 山梨县防灾基本条例

页面ID:84913更新日期:2023年5月29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山梨县防灾基本条例

 关于山梨县防灾基本条例,从2017年7月开始在“山梨县防灾基本条例讨论会议”上进行了讨论,经过2018年2月在议会上的决议,于2018年4月1日实施。

山梨县防灾基本条例的正文及概要

条例的目的

 本条例为了保护县民的生命、身体和财产免于灾害,制定了防灾相关的基本理念,明确了县民、经营者、学校等的设置者或管理者以及自主防灾组织等的作用以及县的责任和义务,同时规定了县的政策的基本事项等与灾害对策基本法其他的法令相结合,综合且一体化地推进防灾对策,以实现抗灾性强的地区社会为目的。

 条例的基本理念

 1.防灾对策是通过自助、互助、公助的协作来推进的

 防灾对策必须由自助、互助以及公助各自有效地进行,根据防灾对策主体的适当分工来推进。

2.防灾对策是最优先保护灾害时的人命和身体。

 防灾对策必须在灾害发生时,最优先保护人的生命和身体,同时以谋求受害的最小化为基础进行。

3.防灾对策是在尊重受灾者等基本人权的基础上进行的

防灾对策必须在尊重受灾者等基本人权的同时,考虑到需要照顾的人所处的状况,并根据受灾者等的年龄、性别其他的受灾者等情况进行。

关于这一页的咨询处

山梨县防灾局防灾危机管理课 
地址:〒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1-6-1
电话:055(223)1590传真号码:055(223)1429

为了更好的网站,请让我听听大家的意见。

这一页的信息有用吗?

这一页的信息很容易找到吗?

看到这一页的人也在看这一页

县的搭配

page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