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46888更新日期:2023年6月12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致各位经营者

 关于批准外的保育设施,请提交如下申请书。

各种申报方式

设置、变更、暂停、废止相关的申报

经营者在设置了认可外的保育设施的情况下,必须在事业开始日起的1个月内,向知事(如果将事务移交给市町村,则是市町村长)申报。申报事项发生变更的情况下,业务休止或废止的情况也是一样的。

怠慢申报或进行虚假申报时,有可能会被处以5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

◆◆◆变更申请在以下事项变更时需要。

  • 设施名称及地址
  • 设置者的姓名及住址或名称及地址
  • 建筑物其他设备的规模及构造
  • 设施管理者的姓名及地址

运营状况的定期报告

每年必须在知事规定的日期之前报告运营状况。

发生事故或有长期滞留儿童时的报告

在设施管理下,如果发生死亡事例、重伤事故事例、食物中毒事例等重大事故,请尽快报告。

另外,如果有24小时且一周内停留5天以上的孩子的话也需要报告。

 

关于这一页的咨询处

山梨县福利保健部中北保健福祉事务所(中北保健所)担当:福祉课
地址:〒407-0024韭崎市本町4-2-4 
电话:0551(23)3443传真号码:0551(23)3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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