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 医疗・健康・福利 > 高龄者福祉 > 护理保险・看护服务 > 关于护理人员等吸痰等(第一号、第二号) > 关于认定特定行为业务从业者认定证的交付申请等的样式
页面ID:45525更新日期:2021年7月14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为了在完成“护理职员等进行吸痰等的研修”后在事业所进行吸痰等,需要领取认定特定行为业务从业者认定证(以下称为“认定证”)。申请认定证的情况下,请看“关于认定特定行为业务从业者认定证(省令另表第一号、第二号研修结束者)的交付申请方法”及记载例,下载必要格式后再申请。
※2012年度之前研修结束的人申请书不一样,请联系咨询处。
1.(格式5-1)认定特定行为业务从业者认定证交付申请书(word:49KB)
2.(格式5-3)不符合社会福祉士法及护理福祉士法附则第4条第3项各号的规定的誓约书(word:42KB)
3.(格式11-2)基于社会福利士及护理福祉士法实施规则附则第8条之2的规定的申报书(word:19KB)
在有认定特定行为业务从业者认定证的登记事项的变更的情况下,或者因丢失等希望再交付的情况下,谢绝认定的情况下,请看“关于认定特定行为业务从业者认定证的登记事项变更、再交付、认定辞退的申请方法”及记载例请在下载格式后申请。
1.(格式7-1)认定特定行为业务从业者认定证变更申报书(word:42KB)
2.(格式7-2)认定特定行为业务从业者认定证改写交付申请书(word:40KB)
3.(格式8)认定特定行为业务从业者认定证再交付申请书(word:37KB)
4.(格式11)认定特定行为业务从业者认定辞退申报书(word:37KB)
需要山梨县发行的“认定特定行为业务从业者认定证(第一号、第二号研修结束者)”的原件证明时,请在以下文件中填写必要事项后,邮寄到下述提交处。
1.原件证明申请(格式)(贴400日元的收入凭证)
2.认定特定行为业务从业者认定证复印件2份
3.回信用信封(填写申请者的〒、地址、姓名,贴84日元邮票)
〒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一丁目6番1号山梨县福利保健部健康长寿推进课看护服务振兴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