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志愿者
转让志愿者是指
是从动物爱护指导中心接受转让对象的狗和猫,在家里一边饲养一边寻找新主人的志愿者。
中心随时募集可以协助的转让志愿者。要成为转让志愿者,必须在中心进行登记。
登记在中心的转让志愿者一览表(PDF:106KB)
(只刊登希望刊登在一览表上的人)
注册流程
1. 申请
2. 注册申请
3. 设施的确认
4. 注册联络
1. 申请
请确认注册条件,并联系055-273-5034。
2. 志愿者转让登记申请
请把申请文件提交到中心。
3. 设施的确认
为了确认猫狗的保管环境,中心工作人员会去拜访。
4. 注册联络
注意事项
- 住在县外的人也可以注册。
- 根据经营动物的数量,有可能会确认第二种动物处理业的申报情况。
- 注册有有效期。
- 正在举办给对转让志愿者感兴趣的人的说明会。详情请在这边确认
- 个人或团体的法人代表必须在18岁以上。
- 所有同居在保管场所的人都同意饲养转让的动物。
- 在保管被转让的动物时,要有适当饲养的环境,不会对附近的生活环境产生恶劣影响。
- 租赁或集体住宅的情况下,需要借主等的同意。请准备“同意书”或标明可以饲养转让对象动物的租赁合同等。
- 理解动物的本能、生理等,带着爱来饲养保管。
- 应遵守相关法令,充分自觉作为志愿者登记者的责任并适当饲养,努力保持动物的健康及安全,并努力避免对人的生命、身体或财产造成伤害,或给人带来困扰。
- 猫必须在室内饲养,并安装迷路儿童牌。
- 安装及注册微芯片。
- 在协助中心进行的调查及指导等的同时,如果对受让动物的饲养管理有不合适的事项,请遵从改善的指示。
- 寻找新的饲主时,应遵守志愿者转让给新饲主时的选定基准(附页1),同时也可以向新的饲主告知适当饲养转让对象动物所需的知识等。
- 转让给新主人后,应迅速提交联络票。
- 理解动物的爱护和适当饲养的宗旨,协助中心开展的动物爱护事业。
个人登录时
注册法人时
团体活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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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内容的变更或取消
注册内容发生变更时
取消注册的情况
- 已过注册有效期的情况
- 申请取消注册的情况
- 联系不通的情况
- 不符合转让条件的情况
- 明确没有遵守誓约书内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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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法
- 转让由负责人调整决定。
每次转让都需要提交志愿者转让申请书(样式10)。
- 新的饲主决定对转让动物采取必要的措施(不孕去势手术、狗的登记、狂犬病预防注射、微芯片的登记等)后,请向中心提交联络票(样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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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式
希望申请志愿者登记的人
进行志愿者登记内容变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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