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1242更新日期:2015年4月10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2015年1月起,制度更新了。
住在山梨县的未满18岁的儿童,患国家规定的慢性疾病的儿童
5、6的文件除了领取儿童以外也需要,请参照这里【关于保险证、所得文件】(PDF:859KB)
详细请向保健所咨询。
如有以下内容变更等,请携带必要文件等,或邮寄后尽早向保健所申报。
内容变更 |
必要文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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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医疗机构、访问护士站的追加、变更 |
儿童慢性特定疾病医疗费领取者证记载事项变更申请书(PDF:603KB)、变更、追加的医疗机关等的名称和地址的东西、印章、领取者证 追加的医疗机构等需要在都道府县接受指定。 在追加的医疗机关等处可以使用领取者证是从申请受理日开始的。 |
地址、姓名的变更 |
儿童慢性特定疾病医疗费领取者证记载事项变更申请书(PDF:603KB)、居民票、印章、领取者证 支付认定家庭有变更的情况下,需要提交证明收入的文件。 |
保险证的变更 (包括更改符号和编号) |
儿童慢性特定疾病医疗费领取者证记载事项变更报告(PDF:603KB)、 进行高额区分查询的同意书(PDF:165KB)、新保险证、印章、领取者证 支付认定家庭有变更的情况下,【关于保险证、所得文件】(PDF:859KB)后,需要提交能确认必要人数的保险证以及市町村民税所得比例的文件。 |
县外迁出、治愈、死亡 |
资格丧失申请书(PDF:183KB)、领取者证、印章、 县外迁出的情况...能确认迁出年月日的文件(居民票等) 死亡的情况...能确认死亡日期的文件(死亡诊断书等) 因为不能使用领取者证,所以请尽快返还给保健所。 |
领取者证丢失 |
再交付申请书(PDF:183KB)、来申请者的身份证 |
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