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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73557更新日期:2019年7月26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山梨县介助用汽车购入等助成事业

宗旨

 

使用轮椅等在家的重度障碍者及卧床不起的老人等(以下称为“需要看护者”)在县预算范围内补助移动时所需的汽车改造成带升降机等的经费,或者新购买已经改造过的汽车的经费。(补助额因改造费、购买费等而异。)

对象

该项目的对象以符合以下1至3中任意一项的人员为对象。但是,以家庭为单位有收入限制。

满足1以下A、B双方条件者

 A因下肢功能障碍或体干功能障碍而使用轮椅等的在家者

 B残疾人手册的综合等级为1级或2级

2市町村长承认“残疾老人的日常生活自立度(卧床不起度)判定基准”中规定的等级是符合B或C的65岁以上的人,移动时使用轮椅等的在家者。

3符合上述1或2的人员的护理者,与该人一起生活的人

对象事业

以下情况为对象。

  • 为了让需要护理人员容易上下车,购买已经改造好的新车汽车时,根据与没有改造的同型车辆购买费的差额部分计算的金额
  • 为了让需要护理人员容易上下车,根据改造汽车的经费计算出的金额

申请上的注意

  • 在补助金交付决定前签约的情况下不成为对象。
  • 补助金交付决定的话,在市町村受理文件后需要2周到1个月左右的时间,所以请留出富余时间申请。
  • 交货期超过年度(年度内事业未完成)时,不作为补助对象。
  • 不能和市町村实施的残疾人用汽车改造补助金一起支付。

纲要・要领

样式

 

关于这一页的咨询处

山梨县福利保健部富士・东部保健福祉事务所(富士・东部保健所)担当:福祉课福利担当
地址:〒403-0005富士吉田市上吉田1丁目2-5富士吉田合同厅舍1楼
电话:0555(24)9032传真号码:0555(24)9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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