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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85924更新日期:2024年4月1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根据儿童福利法第35条第3项,区市町村提出了设置申请,或者根据同条第4项民间经营者等在都道府县知事的认可下设置的“认可保育所”以外的照看孩子的设施(包括在保育者的家里进行的、人数少的)的总称。
在运营许可外的保育设施时,作为必须最低限度满足职员配置和面积等的基准,设置了“认可外保育设施指导监督基准”。
批准外保育设施指导监督基准(PDF:2433KB)(2023年3月31日修改)
经营者在设置了认可外的保育设施的情况下,必须在事业开始日起的1个月内,向知事(如果将事务移交给市町村,则是市町村长)申报。申报事项发生变更的情况下,业务休止或废止的情况也是一样的。
2016年4月以后,1日保育的婴幼儿人数在1人以上时,将成为申报对象。访问住宅型经营者(婴儿监护)也是申报对象。
为了保育业主雇佣的劳动者的婴幼儿而设置的医院内和事业所内的保育设施是申报对象外设施(※),但是如果一天有1人以上是事业主雇佣的劳动者以外的婴幼儿的话,是申报的对象。
(※)关于申报对象以外的设施,因为是儿童福利法第59条的指导监督对象,所以有必要掌握该设施,所以请协助进行申报。
设施的地址 | 咨询处 | 电话 |
---|---|---|
上野原市、道志村、忍野村、鸣泽村 |
富士东部保健福祉事务所(福祉课福利担当) | 0555-24-9047 |
富士吉田市 | 富士吉田市政府(育儿支援课保育·幼儿园担当) | 0555-22-1111(代) |
都留市 | 都留市政府(健康育儿课育儿包括支援室保育担当) | 0554-46-5113 |
大月市 | 大月市政府(育儿健康课保育支援担当) | 0554-23-6232 |
西桂町 | 西桂町公所(育儿支援课) | 0555-25-3255 |
山中湖村 | 山中湖村公所(福祉健康课福祉系) | 0555-62-9976 |
富士河口湖町 | 富士河口湖町公所(育儿支援课儿童福利系) | 0555-72-1174 |
小菅村 | 小菅村公所(居民科) | 0428-87-0111 |
丹波山村 | 丹波山村公所(居民生活课) | 0428-88-0211 |
另外,关于具体服务内容和设施的详细,请直接向各设施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