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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810更新日期:2020年11月9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山梨县关于建设再利用的方针》
正式名称是...
关于特定建设材料,在采取促进分类解体等以及再资源化等措施的同时,通过对解体施工人员实施登记制度等,通过充分利用再生资源以及减少废弃物等,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以及废弃物的适当处理以保护生活环境以及为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为目的的《关于建设工程材料再资源化等的法律》(建设再利用法)被制定了。
该法律于2000年5月31日公布,2002年5月30日完全实施。山梨县根据其基本方针,制定了2002年4月24日实施的方针。
公布日期:2002年4月25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