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 县政信息统计 > 投标・公共事业关系 > 技术管理规格 > 技术管理 > 县土整备部技术管理课 > 设计累计信息(县土整备部) > 2017年3月开始适用的“公共工程设计劳务单价”及“设计业务委托等技术人员单价及劳务单价”的运用相关特例措施等
页面ID:58460更新日期:2018年3月1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山梨县从2017年3月开始适用的公共工程设计劳务单价(以下称“新劳务单价”。)及设计业务委托等技术人员单价及劳务单价(以下称为“新技术人员单价”。)伴随着大幅上升,工程承包合同第25条第6项(通货膨胀滑动条)
【适用对象】
2017年3月1日之前开始工期的工程中,另行运用规定的剩余工期,自发包人和接受订货人协议规定的基准日起有2个月以上的工程。
【运用】
运用的详细请确认这边。
【适用对象】
2017年3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的工程及建设顾问业务等中,适用旧劳务单价及旧技术人员单价计算预定价格的项目。
【措施概要】
适用对象工程(或建设顾问业务等)的接受订货者,可以请求基于新劳务单价(或新技术人员单价)的承包金额(或业务委托费)的协议。另外,变更后的承包金额减少的不属于本特例措施的对象。
变更后的承包金额(或业务委托费)=P(新)×k
P(新):新劳务单价(或新技术人员单价)及根据当初合同时的物价累计的预定价格
k:当初合同的中标率
【运用】
运用的详细请确认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