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 公开评论制度(县民意见提出制度) > 征求意见的案件 > 对“史迹甲府城迹保存活用计划”(草案)征求县民意见
页面ID:95986更新日期:2020年8月27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征求意见已经结束了。
甲府城迹是从战国时代末期到江户时代甲斐的据点城郭,筑城时期的野面积石垣以天守台为中心良好地保留着,作为东日本初期阶段的织丰系城郭,在了解我国近代政治、军事历史的基础上,珍贵的国民财产、乡土值得夸耀的历史遗产。2019年2月,接受了国家指定史迹的答复。
在山梨县,在明确甲府城迹所具有的历史价值和构成要素的同时,还讨论了妥善保存和管理它们,切实继承给下一代的基本方针、史迹的整备和活用的要点等,这次“史迹甲府城迹保存活用计划””(草案)。
在制定这个“史迹甲府城迹保存活用计划”时,我们将向县民们广泛征求意见。
关于县民们寄来的意见,将作为制定基本方针时的参考加以活用,同时意见的概要也将在日后公布。
《史迹甲府城迹保存活用计划》(草案)
2020年8月13日(星期四)到2020年8月26日(星期三)日
请从以下的“意见提交表格”中提出。将个人信息加密后发送。
意见提交表格(招募结束了。)
・如果不使用“意见提交表格”,请填写以下的“意见提交用纸”,并用电子邮件、邮寄、传真的任意一种方法提交。
意见提交用纸(现在没有刊登。)
请寄到以下邮箱地址。
山梨县观光文化部文化振兴与文化财产课邮件地址
〒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1-6-1
山梨县观光文化部文化振兴与文化财产课
传真号码055-223-1793
※电话里的意见难以接受,请谅解。
提出意见时使用的语言以日语为原则。如果是用其他语言提交的话,请附上日语翻译。
提交时,请写明提交方的住址、姓名等联系方式(法人等的名称及地址等)。
关于您提出的意见,将按内容进行整理、分类后,与县政府对此的想法一起公布。
另外,住址、姓名等个人相关信息,不用说不公开,也不会用于其他目的。
资料除了在这一页上阅览之外,还在下面的地方分发。
・山梨县观光文化部文化振兴·文化财产课(甲府市丸之内1-6-1县厅防灾新馆3楼)
・县民信息中心(甲府市丸之内1-6-1县厅别馆2楼)
・中北地区县民中心(韭崎市本町4-2-4北巨摩合同厅舍1楼东侧)
・峡东地区县民中心(甲州市盐山上盐后1239-1东山梨合同厅舍1楼)
・峡南地区县民中心(南巨摩郡富士川町鳅泽771-2南巨摩合同厅舍1楼)
・富士・东部地区县民中心(都留市田原2-13-43南都留合同厅舍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