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 公开评论制度(县民意见提出制度) > 征求意见的案件 > 针对“山梨县国民健康保险运营方针”(草案)征求县民意见

页面ID:112658更新日期:2024年2月23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关于对“山梨县国民健康保险运营方针”(草案)征求县民意见

您意的招募已经结束了。

宗旨

县政府为了稳定国民健康保险的财政运营以及推进市町村国民健康保险事业的广域化和效率化,在2017年度制定了“山梨县国民健康保险运营方针”,并于2020年度进行了修改。
应届决定从上次重新评估开始已经过了3年,这次总结为“山梨县国民健康保险运营方针”(草案)。
在修改“山梨县国民健康保险运营方针”时,我们将向县民们广泛征求意见。
关于县民们寄来的意见,将作为重新评估时的参考加以活用,同时意见的概要也将在日后公布。

招募对象案件

“山梨县国民健康保险运营方针”(草案)(PDF:8057KB)
“山梨县国民健康保险运营方针”(草案)(概要版)(PDF:361KB)
“山梨县国民健康保险运营方针”(草案)(概要版附纸)(PDF:599KB)

招募期间

 

2024年2月9日(星期五)到2024年2月22日(星期四)

提交方法及提交处

电子邮件的情况

请从以下的“意见提交表格”中提出。将个人信息加密后发送。

意见提交表格(招募结束了。)

如果不使用“意见提交表格”,请下载意见提交用纸,并发送到以下邮箱地址。

意见提交用纸(word:20KB)(现在没有刊登。)
意见提交用纸(PDF:38KB)(现在没有刊登。)

国保援护课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邮寄的情况

〒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1-6-1山梨县福利保健部国保援护课

传真时

传真号码055(223)1468(直通)

难以接受电话里的意见,请事先谅解。

提交时的注意事项

提出意见时使用的语言以日语为原则。如果是用其他语言提交的话,请附上日语翻译。

提交时,请写明提交方的住址、姓名等联系方式(法人的名称及地址等)。

处理您的意见

关于您提出的意见,将按内容进行整理、分类后,与县政府对此的想法一起公布。

另外,住址、姓名等个人相关信息,不用说不公开,也不会用于其他目的。

资料的获取方法

除了上述网上浏览之外,还在下一个地方分发。

山梨县福利保健部国保援护课(甲府市丸之内1-6-1县厅别馆2楼)
县民信息中心(甲府市丸之内1-6-1县厅别馆2楼)
中北地区县民中心(韭崎市本町4-2-4北巨摩合同厅舍1楼东侧)
峡东地区县民中心(甲州市盐山上盐后1239-1东山梨合同厅舍1楼)
峡南地区县民中心(南巨摩郡富士川町杜泽町771-2南巨摩合同厅舍1楼)
富士・东部地区县民中心(都留市田原2-13-43南都留合同厅舍1楼)

关于这一页的咨询处

山梨县福利保健部国保援护课 
地址:〒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1-6-1
电话:055(223)1466传真号码:055(223)1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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