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88493更新日期:2019年1月21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山梨县医疗扶助审议会
根据生活保护法的医疗扶助运营要领
1958年10月22日
根据生活保护法的规定,是否需要监护人的住院医疗、是否需要附带看护以及其他医疗
10人以内
不采用
委员的条件
福祉保健部福利保健总务课福利企划・生活保护担当
电话055-223-1444
传真055-223-1447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有咨询案件时召开
(2000年以后没有举办实绩)
部分公开
[理由]山梨县信息公开条例第8条1、2号的部分不公开。
部分公开
【理由】山梨县信息公开条例第8条1、2号的部分不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