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 医疗・健康・福利 > 医疗 > 医院・医疗机关 > 医疗机关·医疗法人的样式集 > 医院(诊疗所·助产所)开设者死亡(丢失)申请
页面ID:44141更新日期:2020年4月1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手续名 | (医院、诊所、助产所)开设者(死亡、失踪)申请 | ||||
案件概要 | (医院、诊所、助产所)的开设者被宣告死亡或失踪时 | ||||
根据法令 | 医疗法第9条第2项 | ||||
提交处 | 保健所 | ||||
提交份数 | 医院 | 2部 | |||
诊疗所・助产所 | 1部 | ||||
提交期限 | 死亡或失踪宣告后10天内 | ||||
申报格式 | (医院、诊所、助产所)开设者(死亡、丢失)申请(第14号样式)(word:28KB) | ||||
附件(根据需要) | 证明死亡或死亡的文件 | ||||
手续费 | - | ||||
备注 | 关于医生、牙医、助成师许可证,需要“注销户籍(名册)登记(取消)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