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21877更新日期:2020年12月15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发现虐待的话

如果怀疑“虐待”,请不要犹豫,勇敢地联系我。

  • 没有必要确认是否虐待。
  • 保护通报者的秘密。
  • 来自你的咨询、通报会保护孩子。

早期发现、通告的义务

关于防止儿童虐待等的法律规定了以下事项。

发现者的通告义务(儿童虐待防止法第6条)

如果发现疑似受到虐待的儿童,请尽快通知市町村、都道府县设置的福利事务所或儿童咨询所。

早期发现的努力义务(儿童虐待防止法第5条)

与学校、儿童福利设施、医院其他儿童福利相关的团体及学校教职员、儿童福利设施的职员、医生、保健师、律师其他儿童福利相关人员,将努力尽早发现儿童虐待。

接到通知的机关的保密义务(儿童虐待防止法第7条)

接受了通告、咨询的专门机构,对于谁通知、商量等,会严格保密。

请随意咨询。

  • 中央儿童咨询处:055-288-1561(住在国中地区的人请到这边来)
    • (休息日、夜间紧急情况:055-288-1564)
  • 都留儿童咨询处:0554-45-7838(住在郡内地区的人请到这边来)
    • (休息日、夜间紧急情况:0554-45-7898)
  • 县各地区保健福祉事务所
  • 市的福利事务所、各町村

关于这一页的咨询处

山梨县育儿支援局都留儿童咨询所担当:咨询援助担当
地址:〒402-0054都留市田原3-5-24
电话:0554(45)7835   传真号码:0554(45)7836

为了更好的网站,请让我听听大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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