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1904更新日期:2022年7月4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山梨县电子信息处理管理规程(2007年山梨县训令甲第22号)是山梨县电子计算组织运营管理规程(1986年山梨县训令甲第5号)全部修订,2007年6月1日实施的规程。
山梨县在2007年之前,为了降低信息系统等的成本和提高功能,从通用计算机的处理向服务器设备的处理转移,但是与此同时,信息处理相关的规程所管理的范围将信息系统、服务器机器、网络、数据等信息资产全部扩大,系统地管理这些信息的同时,统一把握各信息系统的生命周期整体,制定了费用对效果和安全对策进行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