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5757更新日期:2024年3月26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县根据山梨县环境基本条例(2004年4月1日实施)第8条的规定,在明确环境保护及创造相关措施的方向等的同时,为了综合、有计划地推进措施,制定了环境基本计划。
县迄今为止制定的环境基本计划如下。
县根据山梨县环境基本条例(2004年4月1日实施)第9条的规定,每年汇总并公布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及创造相关措施及采取的措施及措施。
每年都会汇总关于环境保护和创造的措施,作为“环境政策的概要”公布。
每年都会将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和创造所采取的措施作为环境白皮书《山无环境》汇总并公布。
关于环境基本计划中设定的数值目标——环境指标的状况,每年汇总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