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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102431更新日期:2024年4月4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第4回】山梨县有林内小水力发电事业引进推进事业 

※  现在暂时停止申请的新受理。详细决定后,将在本网站上公开。
 为了实现碳中性、加强电力供应体制以及高度利用县有资产等,在山梨县有林内(事业地的全部或一部分在县有林内的情况),利用民间经营者等的固定价格收购制度(FIT制度)的小水力发电事业化支援。
 根据山田小水力发电推进地图(2021年12月版),在公布开发有希望的地方的同时,公开招募希望事业化的民间经营者等,选定提出优秀的事业计划和地区贡献等的人作为事业实施候补者。

 

※正在讨论申请应征的人,请事先联系并商量申请预定的地方等。

  【联系方式】山梨县环境·能源部环境·能源政策课地区能源推进担当(县厅本馆8楼)                                                                                                                                                                                             TEL:055-223-1503

招募概要

应聘资格

  • 拥有能够稳定运营小水力发电事业的技术力和资金力等,并且能够通过事业运营为地区做出贡献的民间经营者等(在民间企业、NPO、地区协议会等具有法人资格的人)

 

招聘事业

对象事业

  • 关于使用的土地、治山堰堤及林道,其全部或一部分在县有林内的情况下,设置利用固定价格收购制度的小水力发电设施的项目(输出不到1000kW)

事业计划地点

  • 山无小水力发电推进地图(2021年12月版)上刊登的地点(山田小水力发电推进地图在这里)                 
  • 民间事业者等通过调查、讨论选定的发电有希望的地方

※本公开招募的对象外地点,请确认要领(地点不明的情况下,请联系环境·能源政策课。)

※关于事业计划地点,国立公园、国定公园、县立自然公园的特别地区内不在对象内。

报名上限数

  • 关于山无小水力发电推进地图(2021年12月版)上刊登的地点或被认可的地点,已选定每个经营者应征的地点数的合计以6个地点为上限。    

事业期间

  • 选定经营者后,从签订协议到固定价格收购制度的采购期限结束为止

※但是,在采购期结束后的3个月前,经营者再次审查了有、事业计划、经营者的经营状况等,只要没有特别的障碍,就允许更新期间更新。

 招募期间

  • 从2024年4月1日(星期一)到2024年7月1日(星期一)

 其他

  • 从开始销售电的第二年开始,每年都要向县缴纳1%以上的销售电收入的合作金,比率要在应征时表示。
  • 在固定价格收购制度中,提出“地区活用必要条件”以外的地区贡献政策1个以上

应征方法

  • 希望应征的经营者,请在确认招募要领后,在招募期间内提交申请书。

 

招募要领

山梨县有林内的小水力发电事业导入推进事业募集要领(PDF:125KB)

申请书・样式

小水力发电项目实施申请书(样式第1)(word:25KB)

发电事业计划(第1表)(word:45KB)

项目实施体制表(第2表)(word:39KB)

相关法令手续状况确认表(第3表)(word:24KB)

事业现金流量计算表(第4表)(Excel:74KB)

提交处和提交份数

  • 提交处:山梨县环境·能源部环境·能源政策课地区能源推进担当(县厅本馆8楼)
  • 提交份数:一份纸、电子(CD-R等)
  • 提交方法:自备或邮寄(关于详细请确认要领)

 

 

过去的审查结果

【第三回】山梨县有林内小水力发电事业导入推进事业审查结果(PDF:45KB)

【第二回】山梨县有林内小水力发电项目引进推进项目审查结果(PDF:60KB)

【第一次】山梨县有林内小水力发电事业导入推进事业审查结果(PDF:56KB)

 

 

 

关于这一页的咨询处

山梨县环境能源部环境与能源政策课担当:地区能源推进担当
地址:〒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1-6-1
电话:055(223)1503传真号码:055(223)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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