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 组织介绍 > 环境能源部 > 环境整备课 > 工业废弃物处理业者名册(优良认定业者名单)、行政处分信息 > 关于优良产业废弃处理业者认定制度
页面ID:2112更新日期:2024年4月1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该制度在对优良的产业废弃物处理业者采取优待措施的同时,通过整备排放经营者容易选择优良的产业废弃物处理业者的环境,为了使产业废弃物处理业整体的优良化,积极推进产业废弃物的适当处理,遵守法律性、事业的透明度、环境关怀的措施的实施、电子宣言的利用以及财务体质健全性相关的5个基准(优良基准),获得认定的优秀能力和实际成果
另外,关于本制度修改的省令将于2020年2月25日公布,在不等待产废处理业者现在接受的许可更新期限到来,可以重新作为优良产业废弃处理业者进行许可更新的申请(2020年2月25日实施),优良认定基准和申请相关的提交文件等部分变更了(2020年10月1日施行分)。
另外,请注意,该制度是对基准的符合性进行评价的,都道府县等不能保证工业废弃物处理业者不进行非法丢弃和不正当处理。
得到认定的情况下,请在更新工业废弃物处理业的许可时,结合该许可的更新申请,进行认定的申请。
另外,关于申请的许可,如果从最初的许可开始已经过了5年以上的话,就可以不等待现在获得的许可更新期限到来,重新作为优良产业废弃处理业者进行许可更新的申请(这种情况下,新的许可有效期是从更新许可之日起的7年)。
优良标准的内容如下:
在一定期间内未受到特定不利处分。
一定期间如下表所示。
情况 |
一定期间 |
|
许可有效期到来后更新 | 获得通常许可者为优良认定 申请时 |
从前许可的有效期(5年) |
已经获得优良认定者再次申请优良认定的情况 | 从前许可的有效期(7年) | |
不等待许可更新期限到来的更新 | 获得通常许可者为优良认定 申请时 |
连续5年,包括之前的许可有效期 |
已经获得优良认定者再次申请优良认定的情况 | 从前许可的有效期或者包含该有效期的连续5年的任意一个长的期间 |
※特定不利处分“废弃物处理业相关的事业停止命令”“废弃物处理设施相关的改善和使用停止命令”“废弃物处理设施的设置许可的取消”“再生利用认定”“取消广域性处理认定”“取消无害化认定”“取消无害化认定”“两个以上经营者的处理相关的认定”“废弃物的不正当处理相关的改善命令”
法人的基础信息、取得的工业废弃物处理业等的许可内容、废弃物处理设施的能力和维持管理状况、产业废弃物的处理状况等信息,通过持续一定期间利用互联网的方法进行公布,并以规定的频率更新。“一定期间”是指通常情况下申请前的6月之间。
通过ISO14001或环保行动21或与之相互认证的认证制度进行认证。
在信息处理中心进行了电子宣言相关的利用登记,电子宣言可以利用。
a关于自我资本比率的基准
i前3年各事业年度的自我资本比率在零以上。
ii符合以下i或ro的任意一个基准。
i)前3年的各事业年度中任意一个事业年度的自我资本比率在10%以上。
ro)上一个事业年度的营业利润金额等应超过零。
b经常利润金额等相关标准
前3年各事业年度的经常利润金额等平均值超过零。
c税金及保险费缴纳标准
关于产业废弃物处理业等实施相关的税目、社会保险费及劳动保险费,未拖欠。
※与工业废弃物处理业等的实施相关的税目。
管理公积金累积相关标准
在想要获得优良认定等的区域内设置的特定废弃物最终处理场,应积累的维护管理公积金。
(1)发誓符合遵法性相关基准的书面文件(第1号样式)
(2)证明符合事业透明度相关标准的文件(公益财团法人产业废弃物处理振兴财团发行的证明书。不提交该申请的情况下,应附上记载了应公开项目更新履历的第2号样式或其他文件)
(3)证明符合环境关怀措施相关标准的文件
(4)证明符合电子宣言标准的文件
(5)证明符合纳税保险费缴纳标准的文件
※申请文件的格式请在“山梨县优良产业废弃处理业者认定制度相关的事务处理要领(PDF:156KB)”中确认。(也可以下载。「优良产业废弃处理业者认定制度样式(word:68KB)」)
工业废弃物处理业等许可的申请者被认定符合优良基准时,不需要提交该申请所涉及的附件中的以下内容。
(1)申请工业废弃物收集搬运业及特别管理产业废弃物收集搬运业许可时
a申请人为法人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股东资本等变动计算书及个别注释表、证明应缴纳法人税的金额及已缴纳额的文件
b申请人为法人时,章程或捐赠行为
(2)工业废弃物处理业及特别管理产业废弃物处理业许可申请时
a申请人为法人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股东资本等变动计算书及个别注释表、证明应缴纳法人税的金额及已缴纳额的文件
b申请人为法人时,章程或捐赠行为
c记载处理后工业废弃物的处理方法的文件
申请文件的提交地点为山梨县内有主要的事务所或车间时为管辖地址的林务环境事务所,如果没有的话是环境整备课。
主要事务所或事务所的地址 |
申请书的提交处审查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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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府市(※)、中巨摩郡、韮崎市、南阿尔卑斯市、 北杜市、甲斐市、中央市 |
中北林务环境事务所 环境能源科 Fax 0551-23-3097 |
山梨市、笛吹市、甲州市 |
峡东林务环境事务所 环境能源科 Fax 0553-20-2728 |
西八代郡、南巨摩郡 |
峡南林务环境事务所 环境能源科 Fax 055-240-4189 |
南都留郡、北都留郡、富士吉田市、 都留市、大月市、上野原市 |
富士东部林务环境事务所 环境能源科 Fax 0554-45-7807 |
山梨县内主要的事务所或 |
环境能源部环境整备课 Fax 055-223-1507 |
※关于从甲府市获得的许可相关的优良认定申请,请咨询甲府市。
<甲府市联系我们窗口>
〒400-0831山梨县甲府市上町601-4管理楼2楼
甲府市环境部环境总室垃圾收集课电话:055-241-4313 FAX:055-241-6190
被认定符合优良基准时,将颁发记载了在产业废弃物处理业实施相关的优秀能力和实际成果的许可证,同时在山梨县的主页上公布经营者的名称或姓名、确认日期、许可号码等正在公布。
关于在其他都道府县及政令市获得优良认定的业者,可以在各都道府县及政令市的所管课主页上确认。
另外,在“优良导航”中,可以调查47个都道府县及政令市获得优良认定的经营者。
环境省:优良产业废弃处理业者认定制度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