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 组织介绍 > 林政部 > 关于工业废弃物保管场所的申报

页面ID:36265更新日期:2024年4月1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关于工业废弃物保管场所的申报

从2011年4月1日开始,关于建设类废弃物,在产生该废弃物的车间以外的300平方米以上的保管场所保管时,需要事先申报。关于手续等,请参阅以下《产业废弃物保管场所的申报指南》。

另外,违反者将被处以6月以下徒刑或5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

 

随着2019年4月1日甲府市转移到核心市,在甲府市内保管场所保管的经营者必须事先向甲府市提交申请。关于向甲府市申报的方法等详细,请咨询甲府市。

<甲府市联系我们・申报窗口>

〒400-0831山梨县甲府市上町601-4管理楼2楼

甲府市环境部环境总室垃圾收集课电话:055-241-4313 FAX:055-241-6190

 

申报指南格式

工业废弃物保管场所的申报指南(2021年4月以后)(PDF:328KB)

产业废弃物事业场外保管申报书(格式第2号的4)(word)

产业废弃物事业场外保管变更申报书(格式第2号的5)(word)

产业废弃物事业场外保管废止申报书(格式第2号的6)(word)

特别管理产业废弃物事业场外保管申报书(格式第2号的10)(word)

特别管理产业废弃物事业场外保管变更申报书(格式第2号的11)(word)

特别管理产业废弃物事业场外保管废止申报书(样式第2号的12)(word)

 

关于这一页的咨询处

山梨县环境能源部环境整备课担当:产业废弃物担当
地址:〒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1-6-1
电话:055(223)1518传真号码:055(223)1507

从同一类别中查找

看到这一页的人也在看这一页

县的搭配

page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