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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更新日期:2018年9月12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山梨县垃圾处理广域化计划

垃圾处理广域化是指

  • 关于从各家庭排出的一般废弃物的处理,在《废弃物的处理及清扫相关法律》(1970年法律第137号)第4条中,各市町村承担责任。
  • 但是,每个市町村单独建设垃圾处理设施对环境的影响、经济性和效率性方面存在问题,因此需要多个市町村共同推进垃圾处理设施的整备,推进循环型社会形成的再利用等。

垃圾处理广域化所期待的效果

循环型社会的形成推进循环利用等

材料回收利用

通过广域性的垃圾收集和收集品种的统一化等,在实现资源垃圾收集效率化的同时,通过整备再利用广场,资源垃圾的高度破碎和筛选处理成为可能,进一步促进。

热回收

通过集约化而整备的垃圾焚烧设施,作为全连续式的设施,可以确保更稳定的大热量,因此不仅可以在设施内使用,还可以有效利用垃圾发电事业和供热事业。

二恶英类的削减 通过垃圾焚烧设施的集约化,可以进行稳定的燃烧管理,可以抑制二恶英类的产生。

最终处理厂延命化

随着广域化的进展,灰熔融设施※1被整备后,到现在为止被填埋处理的焚烧灰作为熔融炉渣被再利用,所以最终处理场的延长寿命化被实现。
利用规模优势减少公共成本

垃圾焚烧设施每吨的建设成本,规模越大越下降,另外,关于垃圾处理成本,总务省在“关于再利用对策的政策评价”中,按人口规模的每吨的垃圾处理成本,10万人以上不到30万人,市町村最低。

因此,比起单独建设小规模的设施,在广阔的范围内整备设施更能期待利用规模优势来减少公共成本。

※1灰熔融设施是指将焚烧产生的灰在高温下熔化后生成玻璃状矿渣的设施

山梨县垃圾处理广域化计划

山梨县在国家方针下,为了推进垃圾处理的广域化,于2018年3月制定了新的“山梨县垃圾处理广域化计划”(2017年度末旧计划结束)。

本计划在遵循前计划为止的想法的基础上,根据2016年1月国家提出的“综合且有计划地推进废弃物减量其他其适当处理相关措施的基本方针”和2016年3月的“第3次山梨县废弃物综合计划”等,联合进行广泛的垃圾处理的市町村(区块),表示计划期间垃圾处理设施的集约化的基本方针等。

市町村根据本计划,为了实现垃圾处理广域化,决定各区块相互合作,主体性地进行处理,另外,县还将向市町村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援。

山梨县垃圾处理广域化计划概要

1.计划期间 2018(平成30)年度至2032年度的15年间
2.区块割

考虑到山梨县内的地理条件等,将其分割成3个区域。

  • A块(中巨摩地区、峡南地区、峡北地区)
  • B区块(东部地区、富士五湖地区)
  • C块(甲府市、峡东地区)
3.焚烧设施数量 在计划期间内将目前集中在8个设施中的焚烧设施集中在3个设施(各区块1个设施)

块图

各区块的现状和目标设施数量

 

块名 目前的设施数量 目标设施数量
A区块 3个设施 1设施
B区块 4个设施 1设施
C块 1设施 完成(甲府峡东清洁中心)

 

 

广域化计划

 

关于这一页的咨询处

山梨县环境能源部环境整备课担当:计划担当
地址:〒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1-6-1
电话:055(223)1515传真号码:055(223)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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