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33719更新日期:2018年12月20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在提出实现“清爽、无山”的本县,在2004年4月1日实施的“山梨县环境基本条例”中,将废弃物的产生抑制和适当处理作为重要课题。
本县从2004年开始,每年10月的1个月定为“产业废弃物适当处理强化月”,集中实施推进适当处理相关的各种项目,但是本年度也为了进一步推进废弃物的适当处理,消灭非法丢弃等不正当处理实施以下各种项目。
每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的一个月期间
对产业废弃物处理业者实施现场检查,确认废弃物处理法等规定的各种基准、管理票等的管理状况等是否遵守法令上遵守。
检查对象:工业废弃物处理业者(包括特别管理产业废弃物。)
在警察等相关机构的协助下,实施产业废弃物收集搬运车辆的路上调查,确认是否进行了遵守法令的工业废弃物的搬运。
关于实施日,为了提高检查的实效性,不会事先公布。
在全县内,实施防止工业废弃物等非法丢弃的联合巡逻。
关于实施日,为了提高巡逻的实效性,不会事先公布。
召开以工业废弃物处理业者、排放经营者为对象的研修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