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 城市建设・环境 > 建筑住宅 > 宅建关系 > 宅地建筑交易业许可证 > 宅地建筑交易业许可证的概要
页面ID:1930更新日期:2022年10月12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所谓宅地建筑交易业,是指以非特定多数人为对方,对宅地建筑反复或持续进行前表的行为,可以认为是社会上的执行。
区分 |
自己的东西 |
代理他人物件 |
他人物件的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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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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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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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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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经营宅地建筑交易业的话,根据宅地建筑交易业法的规定,需要按照以下区分,取得国土交通大臣或都道府县知事的许可。
另外,根据想要取得驾照的人,有个人许可证和法人许可证。
许可证是专属于获得许可证的个人或法人的,不能继承或买卖。
想从个人向法人、法人向个人交换许可证的情况下,需要重新申请新许可证以及提交停业等申报书。
驾照权人 |
在多个都道府县 设有事务所 |
1个都道府县的区域 只设置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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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
个人 |
法人 |
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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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交通大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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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道府县知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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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的有效期是5年。
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继续经营宅地建筑交易业的时候,必须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90天前到30天前之间进行驾照的更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