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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103758更新日期:2022年12月9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关于公寓管理计划认定制度

“公寓管理计划认定制度”是指在公寓的管理计划满足一定标准的情况下,公寓管理工会可以被地方公共团体认定为拥有适当管理计划的公寓的制度。

关于公寓管理计划认定制度等公寓的管理和再生,请看国土交通省的“公寓管理·再生门户网站(外部页)”。

对象

能够得到认定的是自治体制定“公寓管理合理化推进计划”的地区的公寓。

县(仅针对町村部的公寓),从2022年4月1日开始接受认定。

认定标准

根据法律,管理工会的运营、管理规章、管理工会的会计、长期修缮计划的制定及修改等作为基准来规定。

没有县独有的标准。

申请方法

申请方法有两种。(原则上以1.的方法申请。)

另外,如果预定申请公寓管理计划认定的话,请在申请前咨询建筑住宅课企划负责人(电话055-223-1730)。

  1. 获得“公益财团法人公寓管理中心(外部页)”发行的符合证后,向县申请。
  2. 直接向县申请。

认定申请手续费

认定(更新)申请手续费
  • 有一个长期修缮计划的情况

   符合证有:3600日元

   符合证无:25500日元

  • 长期修缮计划在2个以上时

   符合证有:上述金额(3600日元)中每一个长期修缮计划加1600日元

   符合证无:上述金额(25500日元)每一个长期修缮计划加14700日元

变更认定申请手续费

认定(更新)申请手续费(符合证无的情况)金额的二分之一的金额。舍去不足100日元。

样式等

认定申请书(word:23KB)

认定更新申请书(word:23KB)

变更认定申请书(word:16KB)

申请所需的附件

  • 关于推进公寓管理合理化的法律实施规则第1条之2各号所示的文件

 

 

 

 

关于这一页的咨询处

山梨县土整备部建筑住宅课担当:企划担当
地址:〒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1-6-1
电话:055(223)1730传真号码:055(223)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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