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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34431更新日期:2021年7月14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特别津贴是被厚生劳动大臣认定的原子弹伤害作用需要治疗的疾病和受伤的状态的被炸者,将支付给被认定的疾病和受伤治好的人。
对于领取医疗特别津贴的人,不支付特别津贴。
※原则上,不能领取医疗特别津贴的人(被认定的疾病或受伤痊愈的人)是支付的对象。
关于厚生劳动大臣的认定,请看这边。
为了领取特别津贴,请在以下的“申请文件”中填写必要事项后,带到健康增进课或邮寄。
1.特别津贴认定申请书PDF版(PDF:29KB)
2.被爆者健康手册(可抄写)
更改姓名、居住地时,请在以下的“申报文件”中填写必要事项,并带到健康增进课或邮寄。
1.特别津贴证书
2.津贴领取者姓名变更申请书PDF版(PDF:46KB)
3.津贴领取者居住地变更申请PDF版(PDF:45KB)
特别津贴证书破损、污损或丢失时,可以申请再次发放。请在以下的“申请文件”上填写必要事项后,带到健康增进课或邮寄。
如果发现丢失的证书,请尽快返还给健康增进课。
1.津贴证书再发放申请书PDF版(PDF:26KB)
2.破损、污损的特别津贴证书(丢失时发现后立即返还)
被炸者的遗属,请在死亡申请书等的申报文件上填写必要事项后,在14天内带到健康增进课或邮寄。
关于必要的申报文件等的详细内容,请看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