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2839更新日期:2023年8月30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请事先将申请的时间给审查会事务局打电话。如果申请书等有不完备的地方,可能无法受理申请,所以
请尽量不要邮寄,直接向审查会事务局提交。此外,届时请携带印章。
申请时需要的东西
关于申请书的制作等申请手续的详细内容,请参照以下的《纠纷处理申请指南》。
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纠纷处理申请指南(PDF:666KB)
申请书请按照以下申请书记载例的要领制作,由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名盖章后提交。记载例的各项目是建设业法规定的,请务必按照此制作。
以下情况下,请务必将各自的文件附在申请书(正本)中。
有合同书、订单、请愿书、合同条款、设计图、建筑确认通知书、现场照片等证据文件时,请提交该“复印件”。特别是工程承包合同,是最基本的证据,为了证明这是与承包合同有关的纠纷也是必要的,请务必提交。
正本1份、副本4份(介绍2份)
正本1部
正本1份、副本4份(介绍2份)
(注)申请需要巨额费用的证据文件(设计图等),可以在与审查会事务局商量后减少提交份数。
山梨县建设工程纠纷审查会事务局
(山梨县土整备部县土整备总务课建设业对策室内)
〒400-8501山梨县甲府市丸之内1-6-1
TEL:055-223-1843(直通)
FAX:055-223-1844
E-mail:[email protected]
除了本审查会以外,关于住宅、不动产、建设工程纠纷的电话咨询窗口,还有以下内容。
□(一社)山梨县建筑师事务所协会“关于设计事务所业务的投诉处理”